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是不是該作智力測驗了 都在風頭上了 還來個烏龍判例


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是弱者還是惡人的守護神?司法界再爆讓人吐血的離譜判決。花蓮一名智商40、心智年齡僅6歲的智障少女,先後遭7匹惡狼性侵,檢方以《刑法》乘機性交罪對7人求處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結果花蓮地方法院日前竟以被害少女雖經醫院鑑定屬中度智能障礙,但未達乘機性交罪規範「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將7人全判無罪。

對於這項荒唐判決,花蓮地檢署昨強調:「一定上訴到底。」智障者家長和關懷團體則痛批:「法官判決沒有站在智障者角度。」身心專科醫師更認為判決不可思議,臺安醫院身心科主任許正典質疑:「要達到不能抗拒程度,難道要昏迷了才算嗎?」
被害人智商僅40 全案發生於3年前起,被害少女當時年僅16歲,她先遭42歲古姓男子以帶回家玩為由,帶回住處性侵,事後給300元;隔年再遭古男和尤姓兄弟、劉姓、簡姓、張姓等6名36歲至57歲男子,以帶回家玩、協同種菜等理由,誘騙至住處、菜園、倉庫性侵得逞,事後分別給100至500元;另名尤姓女被告則是帶被害少女至張男經營的卡拉OK店,供張男性侵得逞。
後來被校方發現少女情緒起伏不定,會化妝穿新衣,還有不明金錢,經詢問,少女吐露是遭性侵後對方給的禮物,校方立即通報警方偵辦。
花蓮地檢署去年偵辦後,認定7人利用少女智能障礙、不知抗拒乘機性侵少女,事後給少女金錢籠絡,檢方檢具花蓮慈濟醫院精神鑑定報告等證據,去年8月將7人依違反《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求處重刑。
但花蓮地院由審判長陳月雯、受命法官黃鴻達、陪席法官魏俊明組的合議庭審理後,雖認同醫院鑑定報告指少女智商是 40,為中度智能障礙,屬於「可訓練的」,少女「可能因為智能障礙,對性行為理解不足,而致使易被利誘或易被脅迫。」
但合議庭認為,少女在學校教導性教育課程都拿100分,且對男女親密行為有羞恥感,並非對性行為完全懵懂無知,因此認定未達「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程度,上月27日判定7被告無罪。
大家誤會法官的用心良苦了...
該不會是想....多來幾個會激起民怨的判決
才會使得社會輿論沸騰...才能達成修法讓某些不適任的腦殘法官砍掉重練的目的吧
kellenhuang wrote:
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是...(恕刪)


知道懂得收賄,怎會要做智力測驗?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kellenhuang wrote:
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是...(恕刪)


在想辦法 轉移焦點阿
kellenhuang wrote:
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是...(恕刪)

我比較想問
它們有沒有退場機制
要如何啟動
dp41 wrote:
我比較想問它們有沒有...(恕刪)


很不幸,
沒有退場機制.......
除非犯法被判刑確定,
不然終身俸到退休時還是照領的。
青杉磊落浪天涯,身如流雲氣如霞,醉臥鈴馬躍七海,笑舞白劍掃天下

kellenhuang wrote:

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恕刪)



裁判書
kellenhuang wrote:
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是不是該作智力測驗了 都在風頭上了 還來個烏龍判例

這是判決,不是判例!

如果這種荒唐的判決能被最高法院挑選為判例,
法院乾脆全部關起來算了!

我比較想知道 被害者還會拿那些錢去買新衣畫妝?動機是什麼耶?
或是是否真有 心理不願意但生理卻無法明確表示抗拒的空間??
法官又憑什麼認為受害者沒抗拒!!!
我愛晚上不睡覺 假扮王祖賢~
合理懷疑,這七個作案的人裡面,有人"可能"有當法官的爸爸媽媽叔叔伯伯舅舅姑姑阿姨乾爹乾媽堂弟堂哥堂姐堂妹表弟表哥表姐表妹...族繁不及備載.

假設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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