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掉的低槽 wrote: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恕刪)
1.死刑不是爲了讓受害者得到安慰,而是為了維持法治社會的基礎,今天法律判決死刑,卻不執行,這才是笑話
你廢死成功,沒有死刑,那我無話可說,但今天還有死刑的存在,表示法律還賦予法官這樣的權利,不執行,就是違法
2.廉價的正義,也是正義,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死刑定讞不執行~這國家還有正義嗎?
3.保護受害者家屬原本就應該要做,跟死刑執不執行無關,所以不要把這兩個牽扯在一起
不論死刑能不能撫慰受害者,都無關緊要
重要的是,加害人犯的罪業,依法判處死刑
4.其實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
這點我相信,不過我要確保這樣的人不會有出來的機會,我也要知道這樣的人,不會花到納稅人一分一毫,因為他不配
5.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這句話像是律師說的話嗎?陳進興殺人,難道要處死他的兒子嗎?邏輯都有問題了,還敢說自己是律師
社會喪失討論的空間,是政府做的不夠,是法律不夠周延,絕不是社會沒有討論的空間
死刑定讞的結果,卻看到該死的不死,你叫人民如何守法
廢死絕非沒有討論的空間,但在廢死之前,該做的事情
不是應該讓人民相信,加害者受到的懲罰比死刑還慘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