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cc wrote:板大是告刑事嗎太屌了比吳副總統還屌他被講那麼多只敢告民事..(恕刪) 亂入一下!~~我個人認為是屌過頭了! 之前也因為一些事情想告告人!但經過律師詳解之後,才了解到毀謗或妨礙名譽網路id,關鍵是法官認定是否有影響到社會價值,因此刑事的部分大多不易成功!而民事的部分就較無爭議很好告,因此以刑事民事分開提告!而非刑事附帶民事,以免刑事掛點了!民事也順帶就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