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1john wrote:
因為你有能力。因為錢...(恕刪)
因為我有能力?
所以我就該負擔這種人?
憑什麼?
我甘願把錢拿去燒,背個毀損國幣,
都不願意浪費在這種人身上.
因為有能力?
請你厚著臉皮去站在被害人家屬面前說這種話.
告訴他們因為他們有能力活下去有能力工作賺錢繳納稅金,
所以他們就應該要能夠接受自己付出勞力換來的金錢要被用在殺害他們家人的人渣身上.
今天決定一個人生死的也不是因為錢,
是因為他的所作所為.
是因為他犯罪之後的言行態度.
你把焦點放在殺人犯的人權,
怎麼不把焦點放在被害者的人權?
殺人犯有活下去的權力,
被害者呢?
誰去看他活下去的權力?
被害者家屬呢?
早先時候我說的,
廢死執行長有臉說得出 "任何人都不該無顧剝奪他人性命" ,
廢死的人把這個當作武器指著執法者,指著贊成死刑的人.
有沒有想過你們保護的這個殺人犯才剛剛對著一個莫名其妙被他殺掉的人執行了死刑?
夠不夠可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