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被我料中了
廢死成員依然糾纏不休

林欣怡說,雖然大法官上周五決議不受理鍾的釋憲案,不過,該聯盟將備妥新的理由,重新為鍾德樹聲請釋憲。目前四十四名死刑犯中,包含鍾德樹在內,共有十五人聲請釋憲,廢死聯盟也將陸續為其他的死刑犯聲請釋憲。(新聞標題"鍾德樹案 廢死聯盟今再聲請釋憲")
小田0216 wrote:
其中第10項乃最為人詬病之處
也為廢死成員替死刑犯求生留下了巧門
因為聲請大法官釋憲的理由何其多
這項理由大法官不受理
那就改提別項理由
如此日復一日
以拖待變就達到廢死成員的目的了...(恕刪)

wolf3wolf3 wrote:
不會這樣啦!
不管是釋憲 再審 非常上訴 都是要有理由的
且是必須可以讓法務部接受的 不可能隨便亂搞
再者...
第10項同一理由申請釋憲 是不會受理的
同一理由申請 再審 非常上訴 也是一樣不會受理
現在申請大法官釋憲都是以 憲法第23條申請釋憲
但是這次 廢死聯盟擺烏龍 送交舊版的釋憲理由
因 「理由重複」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所以 鍾德樹 應該會被執行
但是如果再行補件 聲請釋憲 應該還是會有變數
會拖一陣子吧!!
...(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廢死支持者的自我感覺依然良好
令人佩服

對於王清峰為廢死的理念下台,林欣怡不認為是推動廢死的重大挫敗,反而認為廢死的議題經過社會的對話形成討論,讓社會面對此一議題,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總比什麼都不談好。
她說,推動廢死的確遇到新的狀況,但是該聯盟仍會持續推動,而廢死若有配套措施的話,也比較容易向人民說明並爭取支持。
另外,我國已簽署人權兩公約,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但是在我國,死刑犯如何行使這項權利,卻沒有任何規定,顯示我國在簽署公約兩年內,應通盤檢討國內的法律,以符合兩公約的規定。(新聞標題"鍾德樹案 廢死聯盟今再聲請釋憲")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中和小黃 wrote:
神是誰?
死刑犯嗎?
除了可以判無辜的人死刑
還要廣大民眾供養他
還真是神勒

神到底是誰?

哇勒....
有人提出來說
神到底是誰?

這個實在是 很難解釋
當然不會是死刑犯

有興趣的人 可以到各大學去修
"哲學"這門課程

但是在這個"廢死與否"的議題下
"神"大概是這樣吧!

神是公義的 祂不偏袒任何人
神是有無上權威的 祂是全能的

神的行為總與祂的性格一致
神是無所不在的 祂無時無地不在

神是無所不知的 祂知道過去 現在和未來
正因祂無所不知 所以 祂的審判永遠是公正的


所以 各位是不是覺得 "法官" 都在做神的工作


拉拉5646 wrote:
那您能不能解釋一下, 早上被超速闖紅燈撞得的騎士
他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是什麼?


不太懂您的意思....
wolf3wolf3 wrote:
哇勒....有人提出...(恕刪)


我是問他到底是誰
沒問那些歌功頌德的詞

無所不能?!
干我什麼事
wolf3wolf3 wrote:
所以應該盡早 推行"生命教育"

讓每個人 都對 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有更加深一層的認識...(恕刪)


上面這些話不是您PO的嗎? 我有編改嗎?

推行生命教育的用意是什麼? 減少犯罪? 還是營養學分, 上爽的

那撞死人的英國佬, 您要不要替他上一下

還是您有興趣到索馬利亞邦海盜上一下 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其實這種事很簡單

請慈悲者指定一個自己家人

給受害者家屬殺了

再來說原諒

看看這時候他能否堅持理念

我雖然不贊成死刑

但是我更反對慷他人之凱
中和小黃 wrote:
我是問他到底是誰
沒問那些歌功頌德的詞

無所不能?!
干我什麼事


又來了....
又再鑽牛角尖了

"神"...
耶穌 上帝 阿隬陀佛 觀世音 阿拉 無極老母

隨便挑一個 都可以 你爽就好

您也可覺得 您自己是神

懂嗎?



拉拉5646 wrote:
推行生命教育的用意是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

"尊重生命"
"愛惜生命"
"珍愛自己"
"尊重他人"
wolf3wolf3 wrote:
又來了....又再鑽...(恕刪)


神也是你提出來的
什麼無所不能
假鬼假怪的騙不了人的
Deray Xu wrote:
萬丈高樓平地起, 沒有打好地基就去幻想廢死的空中閣樓, 這叫幼稚, 這叫無知, 這叫腦殘.
這樣的水準, 憑什麼跟人家討論公眾事務? 妄想症這麼嚴重, 沒有說你有精神疾病應該禠奪公權是客氣的了.

看問題怎麼可以用片面的角度去定調? 這是哪們子的狗屁專家?
廢死治安會更好嗎? 廢死能促進社會合諧嗎? 廢死我們的監獄有足夠的收容空間嗎? 廢死我們有對應收容措施嗎?

什麼都沒有就要廢死, "關一輩子"跟"給他一個痛快"哪一個比較尊重人權? 關到死比較有人權? 是心理變態吧...
再犯的防止措施完善了嗎? 沒有完整放個殺人犯出來作亂是嫌治安太好嗎?

我個人其實是支持廢死的, 台灣的死刑沒有嚇阻力, 不是絞刑不是電椅, 打了麻藥太好過了點.
不如改成勞改, 勞改一輩子, 付出勞力來補償他的過錯, 讓他一輩子的反省.
但是要廢死之前, 請先確定治安夠好, 社會福利夠完善, 基礎做好了, 廢死不過是水到渠成.

現在盲目的廢死, 想吃牢飯就不是搶超商, 都直接殺店員.
台灣這種落後到有人沒飯吃會想搶劫好吃牢犯的地方, 廢死?? 找死還差不多.

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 為什麼還需要爭論? 多數不一定是對的, 但這件事情的少數絕對是無腦的, 愚蠢至極.
知道要學先進國家廢死, 也麻煩看一下人家是怎麼進化到廢死的...

韓國科技業後來居上超越台灣, 怎麼不去學?
日本馬路鋪得又平又直, 怎麼不去學?
只想學廢死有屁用?
整天用力氣在這些無聊的事情上面, 只會讓治安更差. 廢死更難實現.

台灣呀! 沒那個資格跟人家談廢死, 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種瀉藥. 好高騖遠, 丟人呀~

連保護受害者的基本法律都沒有,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降不下性侵害高再犯率,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年年有人搶銀行, 犯人就是抓不到,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飆車族砍人時有耳聞政府完全沒對策,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請問: 支持廢死的各位, 你用什麼立場在這個時候支持廢死? 你好意思大聲的說廢死是應該的?
我還知道什麼叫禮義廉恥, 所以是不敢...

會有冤獄所以要廢死, 這種論調更是白痴到步行, 吃飯會噎到就不要吃了? 開車會出車禍就不要開了?
你活著會製造污染, 那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瞎扯......(恕刪)

說得太好啦~~

其實死刑犯在牢裡又不用擔心颱風來,也不用擔心地震會有危險(監牢都用高級花崗岩建材去蓋),說真的待遇比外
面一大堆賤民(那些賤民失業了還要繳交國民年金)好多了~~

好處再講下去,連我都很心動想oooXXX了說~~
悠然~~
wolf3wolf3 wrote:
因為 誤判會造成"冤...(恕刪)


是喔! 你超有理性的說~ 那請問還有什麼理由廢死?
抱歉喔! 我無神論者, 不要瞎扯宗教什麼神不神的.
然後呢?

法官有法律賦予他權力, 就有權決定罪犯的生死.
這是法律給予的權利, 你懂嗎? 哪天戰爭你去跟對方說, 你沒權利決定別人的生死......在作夢嗎?

誤判就追究責任讓相關人員付出代價就好了, 跟廢不廢死關係並不大. 硬要扯在一起太不理智.

好了, 我說完了, 請問你還有什麼理由廢死?

不要再跳針了好嗎? 想出名也亮一下真名, 鬼扯一堆, 什麼道理都沒有, 還叫人家去修課勒?!
是多有學問? 狗屁不通的道理抓著不放, 自以為很厲害~
神不神的扯一堆, 宗教有用還要法律幹嘛? 你要不要先去修一下社會學??

廢死對社會有什助益? 講難聽一點, 錯殺一個人可以兩千三百萬人更安全的生活空間, 還是得殺.
況且這年頭台灣的法律都快變擺設了, 一座罪惡之島還要廢死, 是什麼心態呀?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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