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fman wrote:
這難道就是蘇聯的超大飛彈巡洋艦形成的原因嗎.@@.
唔._.
高西可夫當年是寧願拼盡蘇聯國力也要建造藍海海軍,
但是蘇聯對於飛彈火箭的瘋狂喜好,卻是源自於更上層的頭頭,
早在赫魯雪夫時代,就根植於赫魯雪夫本人的嗜好...
開始大力發展飛彈火箭等0.0y
而至於為什麼要大力發展飛彈火箭...
實在是因為...
蘇聯空軍 轟炸不到美國...
蘇聯海軍 根本出不了黑海...
蘇聯陸軍..別提了-.-a
只有飛彈火箭還勉強有能力鉤到美國本土.
這方面的中文史料請參考:
Judgement Day 核子戰爭
停權計數:3次
企業的目的有許多,端看你從哪一個角度去衡量,有人從社會責任的觀點出發,也由人從道德觀點來看,更有人只看實際的金錢面“Cash is king",較多的學者喜歡綜合的學說,簡單的來說就是將各個說法集合在一起。因此,企業生存的目的最後不免流於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個人也採此一說法,雖然企業主要是以賺錢為目的但是該賦予的社會責任與道德也應履行,並接受法律的約束。綜觀目前知名的大型企業皆有藉由回饋來盡到社會責任,若是無商業道德的企業最終都將走向滅亡之路。美國的大型企業,如Costco與Wal-mart早在Katrina來之前就以作好準備並提供充除的民生物資給當地民眾,且於颶風之後的第二天開始營運,挽救許多美國人的生命。這樣的企業文化不但深植於人心且可替公司的將來創造更可觀的利益。
不知道這樣的答案莽夫先生同不同意?若能提供書目,小弟感激不盡!
留下的同學,公司法的規定令人印象深刻,不禁想起以前念法律系的點滴。
恩師;李清賢,他對公司法,海商與票據的了解往往有過人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