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軍法也不判死刑了嗎?


心宿 wrote:
現在流行加害者都有第...(恕刪)


+1

所有人權團體一天到晚只會關心犯罪者的人權,老是提倡再給她們一次機會。
再一次犯罪的機會嗎?

可是對牠們而言,受害者的人權由何在,

又有誰能再給受害者一次機會呢?
現在的陸海空軍刑法改到能判死刑的已經不多了,大概不外乎通敵、利敵等等。
而且條條但書死刑或無期徒刑...,沒有唯一死刑的了。

而且要送死刑執行還得注意有沒有「審核執行死刑案件注意要點」提到的事項,
立法本意是很好

"為妥慎審核死刑案件之執行,以保障人權"

但反而綁手綁腳。
chusmall wrote:
兩軍人闖民宅搶劫越南...(恕刪)


一樣有人死亡

這和女童案的判決 有落差

一個是 強盜殺人

一個是 強姦殺人..而且是修改法條前..所以被 抬去種
軍法.....只能騙騙平民百姓的小孩.....高官小孩何時有受軍法阿...
軍人~有硬過嗎

娘炮一堆

軍審當然也硬不起來嚕

都是女人不是....哈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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