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軍人闖民宅搶劫越南女子喪命頭部幾乎被砍斷..........

海軍 168艦隊一兵曾紹慈、梁伯羽被控夜間潛入民宅,共同強盜殺人案,經國防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審理,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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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像中軍法不都要加重其刑嗎?
手段這麼凶殘,何況是結夥搶劫殺人,唯一死刑吧,不然還要養這2個混球20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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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small wrote:
兩軍人闖民宅搶劫越南...(恕刪)

這樣都沒死刑喔...

不是加重1/3嗎??

印象中,刑法只要是結夥強盜都是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啊!

那軍法加重1/3是?? 無期徒刑再加1/3的無期徒刑嗎???



法律果然是保護壞人的~~
米白目 wrote:
不是加重1/3嗎??......(恕刪)


突然想到

死刑如果加重1/3,是多切1/3嗎?

人權,人權.

軍人也是人,當然也是被法律保護的範圍之內.
大概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
台灣常常在減刑的
因為已經知道殺人的感覺
所以下次有人惹他們,殺人很容易的

就好像狗吃了人肉
必須安樂死,怕他們以後吃人肉也習以為常
無期徒刑,那是不是要撿肥皂撿到死啊?
chusmall wrote:
手段這麼凶殘,何況是結夥搶劫殺人,唯一死刑吧,不然還要養這2個混球20年嗎?
...(恕刪)


時光若倒流30年,大概審判完就直接槍斃了吧
說到軍人...
之前那個金山飆車族打人事件勒..
那個軍人有怎樣!!
還是搓湯圓被煮掉了
而且聽說表現良好關個10年就能假釋了......
戰備的時候不是可以由軍官直接槍斃嗎?
免審...

現在的軍事法庭真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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