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罹難者辦停話 卻要求要本人......

本來就應該本人去辦理了,不然會衍生很多問題
如果確定「罹難」當然可以親人去辦理
不過確定「罹難」,也確定可以拿到「死亡證明」
如果這事件是出示了「死亡證明」還不能辦,才有爭議吧
中華電信服務契約
第七章 第三十五條.....乙方欲終止本契約之服務時,應親向甲方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繳清所有費用。

遠傳電信營業規章
第四章 第十一條......客戶資料如有任何異動情事,應依本章之規定辦理。如客戶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得由本公司詢問其個人資料,於確認無誤後辦理。
第七章 第二十四條....客戶得隨時向本公司辦理終止使用手續。

台灣大哥大服務契約
第七章 第三十四條....乙方欲終止本契約之服務時,應親向甲方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繳清所有費用。

是哪隻眼睛看到"要求本人辦理"......
X的B,死記者......那則新聞被砲之後馬上改版.....
無言,直接捧著牌位到他面前,看他辦不辦理,保證馬上斷話.
如果是打電話去詢問.替罹難者辦停話.卻要求要本人來辦理..
本意是打電話的本人來辦理.我認為是災民誤解意思了.
╭♂帥哥→駿╬═ wrote:
剛剛看到奇摩首頁的新...(恕刪)

所以今天開始晚上待在家就好不要亂跑
尤其是通訊行最好不要去
反正帳單也找不到地址寄了
停不停話應該也無所謂了

牽卍話唬爛的嘴砲時代裡~~牠們默默的選擇了當腦殘老梗狗 ."N"ice..."C"ool....."S"o?......"O"rz.......
拜託!當然死者為大!不過如果你是承辦人員你要怎麼做呢?誰知道是不是冒名申請的呢?哪一家電信我是不知道不過相信如果由親人申請(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相信本著將心比心應該會同意辦理才是!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應該不用擔心不能辦理停話的問題啦
.......
請承辦人"觀落陰"吧~~



別鬧了....
失蹤災民停話退機遠傳台哥大需死亡證明http://news.chinayes.com/NewsBase/20090817/WEB3132.shtml?categoryType=tson

依上方新聞,應該不是全部的電信公司...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