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L. wrote:講反了哦 每次過路4...(恕刪) 結果ETC不但沒有圖利到財團,反而還讓遠通當壞人?如果是這樣,那幹得還真是成功啊!不知道台灣什麼時候才會全面實施都會區(人口一百五十萬以上縣市?)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計程收費?這樣做應該可以讓公車、客運、捷運、台鐵、高鐵的業績上升不少,虧損也可以慢慢救回來。
IVERSON7172 wrote:一高的全長是372公里。收費站加汐止約十一個。(到收費站就要停下來繳費)等於需要花440元。而連結東京與名古屋的東名高,全長325公里,一般小客車收7100円。(近閘道收費方式,不用半途停下來)這樣或許大家還不了解,我再舉收入當例子。台灣的新鮮人起薪約2萬。而日本的新鮮人起薪約17~18万。...(恕刪) 日本起薪是台灣起薪約5.5倍日幣對台幣是100 日圓 = 35.349 新台幣7100円=456元貴了點
扣除養護基金後假設 20 年回本好了再存 20 年,拿去蓋左右全線 3 線道高架好了那新蓋的高架全用出入匝道 ETC 收費好了然後一段時間內,規定大家只能走左右高架,中間的 ... 拓寬 中間乾脆作成【地上兩層+地下隧道】地下再加一層捷運一層高鐵,共五層好了 這樣『武』下去,不曉得會不會又被罵
my216005 wrote:回本就不收費?維護不...(恕刪) 怎麼?你是交通部官員還是國道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職員?維護當然要錢呀!政府每年從人民身上收了那麼多稅要做啥就是要來維護呀不然蓋高速公路要老百姓出維護也要老百姓出哦 把老百姓當鬆哥哦中山高都蓋好幾年了收費幾年了還要老百姓繳過路費是在搶錢哦高速公路收費可以減少塞車?維護行車品質?台灣就那麼一丁點大,三條國道而已搞個23個收費站是怎樣把人民當搖錢樹啊!去走走日本的高速公路吧~http://blog.udn.com/taoshejii/3040045
上杉魂 wrote:怎麼?你是交通部官員...(恕刪) 台灣的高速公路每年養護加上改建工程的利息以及免費的快速道路興建/養護費用每年花費近300億,以目前分段收費加上服務區的收入每年收入還不到100億,其他通通都是由國庫支出。 若是全部由稅收支付又變成不管你有沒有上高速公路都要養它,那才真的是變相加稅。對於很少開車上高速公路的人來說根本不公平,用多少付多少才符合公平原則。
my216005 wrote: 台灣的高速公路每...(恕刪) 我也贊成大大的觀點, 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不同必須要以使用者付費若是都由國庫支出. 那對不開高速公路的納稅人反而是種變相加稅我常常要使用高速公路從桃園開到台北來回要交80元但是若是三重到台北的一毛錢都不用交....還常常造成塞車如果改成計程收費最公平, 也希望這樣可以減低一點短程區間車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