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殺人都不會判死刑耶

noelle wrote:
性虐電死女友 富家子...(恕刪)

另一個富家子王鴻偉
向其母稱:「妳們先不要跟對方和解, 到時賠了錢,又賠了兒子」等語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難怪會有死亡筆記本這種戲
是一種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潛在需求與渴望吧
有沒有人知道他們是怎麼認識的嗎?
從古時候就是這樣了啊.不然怎麼會有這句有錢就判生.沒錢就判死呢
人是需要壓力才會成長...尤其是男人~~~
忘記登出 wrote:
這個案子判到無期徒刑...(恕刪)


很多人也是都這樣想

其實沒錯 如果只是玩SM致死 那可以說是非蓄意~

不過大家好像忽略了一個重點.......遺書

犯人在受害人"尚未死亡"之前 捏照了一份遺書~

意圖藉此脫罪~

那表示 他知道在繼續這樣玩下去 她一定會死~

這樣還能算是非故意嗎???

而且犯後無悔意 還意圖湮滅證據~

這樣.............不懂......
noelle wrote:
性虐電死女友 富家子...(恕刪)

最主要有兩樣

1.人脈=錢脈...這樣就能疏通疏通

2.請一個價位高又能話虎爛的好律師
忘記登出 wrote:
這個案子判到無期徒刑我覺得已經很重了.因為被告並非蓄意殺人,會判到無期徒刑重點應是凌虐致死....(恕刪)


該給你拍拍手~
持續凌虐40天+強迫立下遺囑=非蓄意殺人
中華民國法官都是一堆死讀書的書呆子...這以不是新聞了吧,最好哪天那些人權團體根法官的子女老婆遇到這種人渣時再來說廢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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