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支持立法通過對強暴性侵犯「化學去勢」

DELPHI工友 wrote:
說真的不建議...因...(恕刪)

去勢沒什麼用

雖然一般開玩笑都說是"小頭"作祟
但偏差行為的成因還是上面那顆"大頭"

如果拋開身體刑的人權問題不談
我曾想過做一個通電、像單槓一樣的物品
架在男性犯人生殖器上
然後播放與其犯行相關的A片或是讓他身處特殊僻好的情境
一有生理反應就觸電
長期制約下來
搞不好會變成性冷感
這樣就可以回歸社會了XD


完全反對
應該要性侵化無罪化
而要再送一個女人給強暴犯爽歪歪
CUBE0125 wrote:
然後播放與其犯行相關的A片或是讓他身處特殊僻好的情境
一有生理反應就觸電..(恕刪)


讓強暴犯每天看強姦小女孩後進了監獄的下場,
煩請網友自行google標題:
[版主補充] 強姦小女孩後進了監獄的下場(附圖18+)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如果哪天女友看你不爽,或認識到普通人,想跟你分手,告你性侵,而且還成立,這個時候你是否贊成這類做法呢?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去勢沒用
他有可能用更變態的方式攻擊人

我一直認為 斷腳 比較有用

留他一雙手 做手工賠償被害人
...(恕刪)


斷腳+1

有手可以做手工、零工,斷手......叫他去踢足球啊?
去勢是沒有用的
大多數性侵犯享受的不是性愛的快感,是支配控制所得到的快感
閹了他他會找替代品,手指,筆,雨傘,竹竿
與其推動去勢還不如推行政府設立Sex Offenders Register與通過美國的潔西卡法案
化學去勢不是指真的把性器官閹掉
說穿了就是使用藥物控制
讓這種性慾強烈的強姦犯
透過藥物控制讓他沒性慾、心情平和、近乎無慾狀態~
所以是不會有所謂更加變態等等狀態出現
除非停了藥

有認識精神科醫生的人可以問問
藥物控制確實可以達到明顯的效果
也就是用藥就能控制你的喜怒哀樂

如果家裡有人習慣性外遇或偷吃的症頭
可以考慮一下乾脆開這種藥來控制看看XD
wen.J wrote:
藥物控制確實可以達到明顯的效果
也就是用藥就能控制你的喜怒哀樂...(恕刪)

腦前葉切除手術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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