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平等 wrote:
也謝下大家提供意見~...(恕刪)

拜託! 千萬要回來更新後續消息!!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WestSide wrote:
拜託! 千萬要回來更...(恕刪)


+1

做個標記

改天回來看戲
1.銀行會派人送水果過來,想要河蟹到事情
2.你朋友會打電話和你哭訴,說害她丟了飯碗
3.樓主會因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而放棄了對銀行內部人員管控疏失的提告..

如果樓主您不想讓上述事情發生
就堅持放手去做些什麼吧...


記得來更新後續哦...
何為平等 wrote:
也謝下大家提供意見~...(恕刪)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你請律師幹嘛?報警就Okay啦,警方會去幫你搜證,然後檢方就是你的律師,你只要負責報警 or 到地檢署提告就好了,狀紙不會寫,那邊會有公設法律諮詢服務人員,會熱心的教你,所以...扣掉一些你基本的交通往返的油錢,其餘...免費.

如果樓主還是不懂,整個流程,那不然你可以撥空到地檢署的公設律師(辯護人)處 or 公設法律諮詢服務人員那邊,先向他們請教過(態度有禮與客氣些,他們會120%熱心的幫你,司法單位的公務人員很Okay的啦).

另外先說明一點,因為偽造文書,是公訴罪,所以一旦提告,那後續你要與對方和解 or 撤銷,可行的機會很小,所以...如果你想要的是賠償金,那你就必須以私下調解的方式進行,如果你想要的公義,那就是去提告.

不過要求賠償金的話,你也要注意一點就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對方一個不爽,會想找人對你怎樣怎樣的,不無可能,所以...以上供您參考.

東方海皇 wrote: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恕刪)


所以是到警察報案即可嗎?!但這樣我不就只能對個人嗎?!可以對銀行嗎?!

目前是有預約明天法律諮詢的時間~
因為今天到基隆地檢署~他說要到台北的會比較好~所以變要明天才能去提告了~

何為平等 wrote:
所以是到警察報案即可...(恕刪)

你不用管是對個人 or 對銀行啦,你只要表明,你的證件,文書資料被盜用,那檢方就會去查,到底有哪些人是關係人 or 嫌疑人.

你要確認你的所在地的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是哪一個,不是亂跑一通喔.
何為平等 wrote:
過程是這樣的~小弟的...(恕刪)

覺得樓主還是快點報警去告
不要等到有 兄弟 來找你跟你說有人用你的身份借了錢然後來要錢
這種一犯再犯的也就不用對他客氣了

何為平等 wrote:
我目前是打算提告~那我可以對銀行部分提出何種告訴呢?!
是不是有懂法律的高手可以提供我一點意見呢!?感恩~~~~~~
...(恕刪)

1. 金管會先申訴...讓銀行有壓力.....
2. 提告偽造文書...

Lawu wrote:
你應該問問該行員的主管,如果這件事情金管會知道了,會怎麼作?
我想,該銀行會提出一個合理的處置
...(恕刪)

但樓主有提到不曉得怎樣要"賠償"??

如果指的是金錢.....小心被錄音反告"勒索"... 這種被反告的事常常發生喔...而且是故意誘騙的...ex.吃到有問題的食物,商家會問你要多少錢才能解決,要30萬嗎?......你如果傻傻的說40萬才行...那就會互告....而且被模糊焦點了

imcrazy wrote:
但樓主有提到不曉得怎...(恕刪)


目前並未與銀行方面提過錢來補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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