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0985 wrote:
so what??????? 台灣目前的司法你認為很好??????? ...(恕刪)
但陪審團制度也不可能讓司法更好,如果人員素質不改
為何警察不敢抓大尾的?因為議員會出面,為何議員出面會有用,因為議員掌握警局預算
議員是誰選的,人民選的
中華民國人民經律師考試及格並經訓練合格者,得充律師。
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前項考試以檢覈行之:
1.曾任法官、檢察官。
2.曾任公設辯護人六年以上者。
3.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畢業,而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二年、副教授三年,講授主要法律科目三年以上者。
4.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畢業或經軍法官考試及格,而任相當於薦任職軍法官六年以上者。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者免予訓練。第二項檢覈辦法,由考試院會同司法院、行政院定之。
如果有深入了解,律師在台灣司法中沒啥價值
如果更深入了解上面四點任用資格,妳會知道妳親戚在律師界混不下去的原因
台灣法官,警察,檢調,律師,出了問題,但原因癥結點在哪你有去了解嗎?
而且你沒把議員跟立委的職權放進這體系,如果把整個體系做通盤了解
臺灣人民手上的那張票與固執的顏色型態是造成這惡性循環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