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weedroll wrote:分店繼續任用,看來你付的薪水不高啊X12 有那麼難給出手???? 您怎麼知道我給的薪水不高, 1w算不算高?1w x 12 確實不是很高, 但問題是我過去一年老早虧掉100多萬,虧損的期間我也從未虧欠員工薪資, 更沒有減薪..你以為員工會因為你虧而少拿薪水, 共體時艱?
fung0982 wrote:這又要問你有沒有因為賺而多發薪水了還是賺錢都只想到自己虧錢卻要別人幫你承擔? 麻煩不要自我想像了...我店裡賺錢時, 有加薪, 有分紅, 你以為員工是笨蛋都不會想加薪阿...從一開始的1000RMB, 加薪到10年後的1萬RMB, 這樣解釋您清楚嗎?
sailor0220 wrote:您怎麼知道我給的薪水...(恕刪) 你為了不付資遣費...轉而將他聘至另一家店.本來就是很矛盾的事?你自認給1萬薪水很高,那繼續請他仍一直付薪水.這樣划算嗎???你下次要資遣他...還是省不掉這條啊.另外,我們把你當同胞,回答你的問題,你如果要這麼衝....那不要回台問問題啊老闆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