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抽煙的人自以為跟健康捐沒什麼關係這根本是大錯特錯.

Sevenup wrote:
看來閣下是針對個人性發言了
那麼沒有什麼討論空間了
你覺得無效稅收的政策很棒那你就支持吧
使用者付費麻,這篇文章小弟收下了
總有機會拿出來用...(恕刪)


你的帳號也常出現,哪有甚麼過節

抽菸者跟非抽菸者本來就是兩個完全對立的族群,你堅守你的立場,我支持我的論點,只要不污辱對方都可以算是理性討論

有沒有效果?當一包漲到200就有效果了。怕罰怕漲價,請做個有品的吸菸者吧

14060m wrote:
憑什麼逞罰抽煙的人.
不犯法的是哪來逞罰說?
要逞罰可以.
把香菸列為毒品.
笑政府不敢.....(恕刪)


政府就是不敢啊

只要你們不抽,政府也拿你們沒皮條

孫越叔叔勸人戒菸那麼久了有用嗎?


客觀的說一下...
二手煙真的不是我們選擇要聞的
有時候在等紅燈,等待轉,動彈不得又非得要聞.
那種感覺真的是非常不好受.
如果抽煙的人都在自己家抽,愛怎麼抽都沒關係.
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習慣.
但是一但你的[主動需求]去影響到別人的[被動需求].
那就是很典型的沒把別人的自由當一回事.
抽煙本身並沒有錯,錯在影響到別人.
並不是每一種邏輯都適合用反向來論證.
建議您,討論個人自由前,先把主動與被動的定義了解清楚.

若您抽煙都是在家抽,完全沒有影響到任何人.
那要您繳健康捐真的是相當冤枉.
若反之,繳健康捐對您來說也只是剛好而已.

個人並不推崇健康捐這種治標不治本的變相賺錢.
前提是..法律要嚴管煙蒂亂丟,並且保障交通人用路的權利
不然有時候騎車碰到亂抖煙灰或煙蒂亂丟,真的相當危險.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水云 wrote:
啊?省下{增加的支出...(恕刪)


吸煙是我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
至少現在沒有人可以剝奪我吸菸的行為.
我可以接受對於禁煙場所亂抽煙的人重罰.
在我做我公民的權利(在不危害他人的情況下)不可以用各種理由增加我的負擔.

14060m wrote:
吸煙是我身為中華民國...(恕刪)


另外回文請不要附帶PM,一封一封刪除很煩...
母與子都會吸到二手菸,當初母就該拒絕嫁給會抽煙的男人!這樣以後的生活就聞不到二手菸也為家庭減少開銷!
舉個朋友例子:女生朋友和她男友交往時就知道他會抽煙了,當她嫁了,孩子也生了,才常常吵著要老菸槍丈夫戒菸,不然會危害小孩,甚至因為戒菸問題吵的要離婚!早就可以防範的事,自己還是選擇了,事後再哭鬧,不是自己找罪受嗎?
14060m wrote:
吸煙是我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
至少現在沒有人可以剝奪我吸菸的行為.
我可以接受對於禁煙場所亂抽煙的人重罰.
在我做我公民的權利(在不危害他人的情況下)不可以用各種理由增加我的負擔.

不是『人』剝奪您的行為

是『菸』剝奪您的行為

是『癮』剝奪您的行為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千年之夢 wrote:
政府就是不敢啊只要你...(恕刪)


勸人戒煙的行為我不反對.
但有其他人干涉到我吸菸的行為我無法接受.
吸煙者與不吸煙者是可以互不侵犯.
我不否認是有吸菸者製造二手煙去侵犯到不吸煙者.
但以現在我身為一個吸煙者已經感覺是被不吸煙者或反菸者給侵犯了.
我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亂丟煙蒂在家都是在房間或陽台抽煙.
憑什麼還要我交健康捐?
14060m wrote:
勸人戒煙的行為我不反對.
但有其他人干涉到我吸菸的行為我無法接受.
吸煙者與不吸煙者是可以互不侵犯.
我不否認是有吸菸者製造二手煙去侵犯到不吸煙者.
但以現在我身為一個吸煙者已經感覺是被不吸煙者或反菸者給侵犯了.
我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亂丟煙蒂在家都是在房間或陽台抽煙.
憑什麼還要我交健康捐?...(恕刪)


去跟政府抗議吧

不要再回文勾選PM 我,不然我把你當成tu88 直接加黑名單

已經刪了四封了

水云 wrote:
不是『人』剝奪您的行...(恕刪)


一個是出於我自願(吸煙).
一個是出於我不願(健康捐).

站在不吸煙者的道理.
吸煙的人憑什麼用二手煙嗆人與亂丟煙蒂.
站在吸煙者的道理.
不吸煙的人憑什麼談健康捐.
既然不吸菸的人討厭吸煙者的主因是二手煙與煙蒂問題.
那真正要討論處罰的是禁煙區吸煙與亂丟煙蒂罰則的問題.
或者根本是討論煙品列為毒品的問題.
我很直接解一句不吸煙者是沒有立場去討論健康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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