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
先討論警察的態度,再談有沒違反著作權.
...(恕刪)
+1
正義魔人要不要先做點功課再來炮啊
"毒樹惡果"應該有聽過吧,不然GOOGLE一下也有
像以前警察躲在樹後面偷拍違規的行為,已經宣告違憲了
在不合法的搜索行為下所獲得的證據,不足以用來論罪
所謂「緊急搜索」:
刑訴法第13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
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者。
二、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者。
三、有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
「檢察官於偵查中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
一般看來,這間影音店的侵犯版權行為,有符合上面哪一項"緊急搜索"??
既然沒有符合緊急搜索,業主當然有權拒絕,要求警方出示搜索票
警方這樣只管破案的強勢搜索,我看這有的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