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一次在上班突中被一輛保時捷堵,當時是在快速道路上,也是因為超他的車,他就很不爽的超到我前面急踩煞車,還好我在他超車時已經大約知道他會到我面前踩煞車了,所以右腳一直是在煞車上,想說千萬不能撞到它,否則會賠不完,當時我只聽到後方的車傳來一陣煞車聲,最後只好一路龜速的在它後面直到它離開~人善被人欺啊!
kmj1 wrote:雖然是這樣沒錯...但是,目前社會風氣...只要你按個喇叭,或是閃個大燈,前車有可能帶著刀/棍下車...(新聞有報過) 那就別超啊仰德大道本來就不應該超車何況人家與前車只不過保持2.5車身的安全距離並未龜速行駛
hadv wrote:小弟開車是"禮讓派"...(恕刪) 有許可並不代表可以放置在車上人民或團體持有刀械申請書對於用途有所限制:1.紀念 2.裝飾 3.健身表演練習 4.正當休閒娛樂 以上四點更何況還有"放置處所"的選項,如果是寫放在車上,這恐怕會申請不成喔把刀械放在車上絕對會對自身不利,警察路檢可以有正當理由懷疑持有刀械的動機奉勸這位仁兄還是早早把這把刀放在家中安全處所吧
御波隨行 wrote:我也遇過這種小混混....(恕刪)很有種的直接衝至他的車邊直接把他副駕駛座後方的玻璃輕輕的用大鎖敲了幾下(我記得當時只是輕輕的敲了幾下)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牛頭車的玻璃那麼脆弱便破掉了....當時他們兩個愣住了(老實說我也呆了幾秒鐘.....)此時我連忙回過神說e04su3xu;6勒~拍謝啦~我不是故意的 這個好笑,想必平常一定都是開口就是趕羚羊才會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夠說得那麼真誠那麼自然。
其實對方是小混混嗎?請注意若對方沒有龜速,對方保持安全車距並非提供他人做超車之用,你說對方與前車保持2.5車身,今天你超車進入之後,你的車尾與對方車頭變成不到一個車身(假設當時車速50km/h,安全距離剩3m),夠嗎?在對方眼裡,你才是惡意超車的小混混,外加不懂得道歉
owenbuster wrote:放隻BB槍不知效果好不好!! 切勿放BB槍~~因為假如對方真以為你的BB槍是真槍時~~若是鬧到警察來~~你將可能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被送辦~若是對方認出你那把是BB槍時~你將可能會被對方打個半死~
psza wrote:有許可並不代表可以放...(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沒錯,被臨檢到的確是一大問題(還沒遇過)而且真的發生事情敢不敢拿出來都是一個問題了萬一人家先拿呂棒,我拿刀,他再換槍...不就糗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