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經過這一事件,讓人覺得真的有人開車就是很沒品,故想問各位大大遇到時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PS:我們超他車的時候,完全就是順順的過,也沒有要硬超或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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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pos wrote:
話說今天和同事開車到仰德大道時,因為超了前面一台馬自達3的車(它前面至少和前車有2.5個車身)
我們是沒下車直接在車內打電話報警,而小混混過了一會看到好像有警察要來,就開車走了
PS:我們超他車的時候,完全就是順順的過,也沒有要硬超或是怎樣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