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man99 wrote:
您這麼一說...倒也...(恕刪)


如果按照樓主的邏輯

任何清白的人都不可以碰犯罪的人

除非犯罪的人自我了斷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腦殘代表 wrote:
我以前常說

反正南沙群島也沒有什麼戰事

乾脆把那兒築起高牆建好圍籬

讓犯罪的人去那邊自生自滅

這要有破獲:毒品/槍隻/偽鈔/有毒食品./仿冒品....就往那邊送

達到物盡其用的境界...(恕刪)



你說澳洲嗎?

zola wrote:
你說澳洲嗎?...(恕刪)


文中沒提到澳洲??

這詞打那來的呀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satff wrote:
如果按照樓主的邏輯任...(恕刪)




有那種日本武士道的精神

切腹自盡

可是古代也有皇帝賜上吊喝毒藥的呀

都只是一旨詔書

最近看"雍正皇帝"劇情裡就是賜年羮堯自盡(擺明的要人死給皇帝看~~欽差還要現場看~~看完還要回去繳旨)

這樣不可行嗎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satff wrote:
如果按照樓主的邏輯任...(恕刪)


不然就....活活餓死說不定可以解決?

關是一定要關...不過拿你我的稅金去養惡貫滿盈的人...我是不願意啦...看您錢夠不夠多囉

腦殘代表 wrote:
無妄之災呀人為因素殺...(恕刪)


如果是無妄之災,我想現階段的法律也不會判處死刑

但是酒駕,我認為是蓄意~如果酒駕撞死人,判死刑剛好而已

腦殘代表 wrote:
文中沒提到澳洲??這...(恕刪)


1829年英國也是認為澳洲可以這樣用.


維基百科

英國於1829年併入西澳為囚犯流放地。此後一長段的時間,澳洲是英國的罪犯流放地(penal colony)。
合理?合法?
合法容易,合理困難。

法律是為了規範人民,方便治理。
如果重點是「人道」,那就以人的角度思考,
朝對所有人最有利的方向立法。
但,這樣的法合理嗎?

如果重點是「合理」,大家的理都不是公理,
若殺人不合理,獵殺動物就合理嗎(動保的崛起)?

結論:
什麼理、法?拳頭大的人說了算...
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一種在硬坳的感覺..

我實在不認為是在討論...

我看過很多反對死刑的說法..

就這篇邏輯最怪
大家歪樓了嗎??
我怎麼覺的這個故事要探討的是人殺人是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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