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後有個故事
大義是說有個君主入城後跟百姓約定三個條件
其中有一個條件是:
殺人者死 一命抵一命
這樣演進了好幾千年
到了現在
有點奇怪
一般人殺了一般人--這是動私刑把另一個人殺死
而
一般人殺了人被抓到後被判死刑---這是依法殺了一般人
而依法殺人的人還是一般人
人殺人終究是不對的
但是人們弄了法來殺人
這樣就對嗎
有法律的國度可謂文明
不過也有其他的問題存在
例如合法安樂死 合法墮胎
這也都是讓一般人去死的法律
這樣就算是人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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