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麼警察和郵差在執行公務時,一個可以亂停車一個不行?


lakers3208 wrote:
那為什麼快遞跟宅配就要活該被開?

他們的工作可不比郵差輕鬆

只能說小學課本教的好 洗腦洗的真是棒~


就法論法
法規可沒限定公務人員

搞清楚公用事業一樣可以有民營
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依郵政法成立之公營公司,由交通部100%持股

工作比郵差累的我想不少
不過要不要開罰單跟工作累不累一點關係都沒有

例如救護車一樣有民間的,照你的想法,民間救護車出勤時應該比照私家車囉?

evo666 wrote:
事情發生在早上,小弟...(恕刪)


兩個都是依法執行公務
警察因為受理報案必需執行公務
郵差收到罰單後可以提出抗告告警察妨害公務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警察消防救護等… 因為是緊急危險急難救助等等的因素,理當是當場就停車處理了… 如果還要停好車,那就會失去緊急事件的時效性
工程車的話… 因為他的工程通常也要用到該車,所以也是就近停現場,緊急的直接臨停,非緊急的,理論上都要事前申請

郵差的話,其實跟一般物流送貨一樣,沒有急迫也沒危險,不能直接臨停…
而有人引用的法條… 我猜那是舊規定了,戒嚴時期甚至更早時的立法規定了… 君不見,還有"電報"字眼在內,那時傳遞電報郵務,算戰情軍情吧……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Kao0911 wrote:
中華電信或有線電視公司工程車或民間物流車輛呢?
應該不在上述範圍內,但一般人並不會去檢舉,起碼我不會
檢舉的人不是吃飽太閒就是郵差惹到他了


中華電信公司的工程車也算
因為中華電信依電信法還有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算是公用事業機構

如果我印象沒錯,通常中華電信公司的工程車前檔都會放一張公文說明

evo666 wrote:
有啊我有說,他回我『 你去檢舉啊 』

我有現場旁邊顧停車場的阿伯可以幫我做人證!)


所以你也覺得要檢舉警察囉

下次有看到車禍案件或是搶劫

千萬不要要求警察下車處理,
因為他會跟你說

等我找好停車格再說!!

檢舉的人也沒良心
郵差也只是要工作啊
而且送信停一下會很久嗎?
感覺郵差應該停了一段時間
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接獲檢舉 到現場發現郵差違規停車 開單檢舉
以上步驟不可能幾分鐘的時間內完成

也許警察跟蹤郵差 那就另當別論了

evo666 wrote:事情發生在早上,小弟我買早餐回來時,看到


你確定郵差停車的時候正在執行公務??

那警察不就是在郵差常違停的地點等他,不然等警察來,違停者不是早走了嗎?

還是郵差開小差所以常常把車停那裡導致被像閣下一樣喜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人所檢舉??

就算郵差停車停紅線商不算違規的話,郵差不可能不知道吧!(教育訓練假的?)

還是實情為郵差自知理虧,所以臉才會這麼臭的把紅單收下???

實情為何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鄉民不是真的比較正義!在我看來只是湊熱鬧罷了!

對了,請問閣下有什麼權力把雙方的臉po出來???

2造雙方有同意嗎?還是閣下自認是在執行正義的事所以po臉只是剛好而已??
第一個劈的應該是檢舉人
郵差送信是有妨礙到你?
心態非常可議
簡直是 x人

第二劈警察
法律已有明文規定
郵車並不需要處罰
為何還要開單呢?
檢舉人白癡你也跟著白癡嗎?

evo666 wrote:
有啊我有說,他回我『 你去檢舉啊 』

我有現場旁邊顧停車場的阿伯可以幫我做人證!


哈哈
你沒回說"是你自己說有人檢舉就要開罰,你現在是執法人員,我就當面向你檢舉啊,依警察人員執勤中遇有民眾違反行政法規事件處理原則警察人員接獲民眾報案,應即處理;該案件非屬警察機關管轄權者應即通報或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處理,並告知報案當事人。
為什麼你不處理我的報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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