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遇到周休二日補假一天,是照顧勞工還是便宜了公務人員?


dunhilldun5168 wrote:
公司不依勞基法放假...(恕刪)


依照勞基法2週84小時休假的公司假沒有變多

反而只有優於勞基法的少數公司跟軍公教假才變多

什麼邏輯不邏輯

先去搞懂再來發言吧
依據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 勞工全年不出勤天數 113 天,

在法案還沒有修改下,勞工還是必須要還的。

公務人員專屬的小確幸
"補假"二個字還蠻多人弄不清楚, 台灣的教育真該加強了.
dunhilldun5168 wrote:
公司不依勞基法放假不...(恕刪)

公家機關完全是依法行政!

民間企業全都在亂搞。
Ysabule wrote:
"補假"二個字還蠻多人弄不清楚, 台灣的教育真該加強了....(恕刪)


請教貴司是依照勞基法實施2週84小時的公司嗎?
是的話
補假是就多扣特休或無薪假
請查照


唉...一堆勞工連勞基法都搞不清楚
也是可憐


連一天元宵節要放假都搞不定
要一口氣多放6天
有那麼容易過嗎??

邏輯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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