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車禍 遇到這種人很倒楣!(取暖文)

燈號設計不良 +1
48公尺的路口只有3秒的黃燈絕對不夠。

舉一個理想狀況,假設一輛車一過停止線就變黃燈,這黃燈的時間應該設計為至少讓該車在正常速度下可以完全通過路口。時速40公里要通過48公尺的距離需要4.3秒。更不用說燈號變黃的那一剎那,接近停止線但是還沒通過的車也不可能立刻煞停,所以48公尺的路口只有三秒的黃燈,擺明就是讓一方變綠燈時另一方還有很多車輛尚未過完路口。

老實說,若那位年輕人是在變黃燈後的兩秒才通過停止線,這其實不算誇張。很多時候你已經接近路口,看到燈號變黃,你若要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勢必要急煞,那更危險。所以還不如趕快衝過去。從變燈到你通過停止線時間也就是在一兩秒左右。

我個人認為48公尺的路口黃燈至少要5-6秒比較合理。你媽媽還不如上法庭去告當地的交通單位,因為他們的號誌時間設計不良引發車禍。

告訴你媽媽以後綠燈起步時先左右看一下橫向來車。這是最基本的防禦駕駛行為。我們無法控制別人不搶黃燈或闖紅燈,但至少我們可以保護自己。



corner_pig wrote:
除非燈號故障不然就是...(恕刪)

ifunbike wrote:
幾個月前我母親發生車...(恕刪)


既然已決定不提告
就沒必要PO這文了

只是對方那麼不客氣
你幹嘛跟他客氣

會叫的野獸 wrote:
燈號設計不良 +1
48公尺的路口只有3秒的黃燈絕對不夠。
舉一個理想狀況,假設一輛車一過停止線就變黃燈,這黃燈的時間應該設計為至少讓該車在正常速度下可以完全通過路口。時速40公里要通過48公尺的距離需要4.3秒。更不用說燈號變黃的那一剎那,接近停止線但是還沒通過的車也不可能立刻煞停,所以48公尺的路口只有三秒的黃燈,擺明就是讓一方變綠燈時另一方還有很多車輛尚未過完路口。
老實說,若那位年輕人是在變黃燈後的兩秒才通過停止線,這其實不算誇張。很多時候你已經接近路口,看到燈號變黃,你若要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勢必要急煞,那更危險。所以還不如趕快衝過去。從變燈到你通過停止線時間也就是在一兩秒左右。
我個人認為48公尺的路口黃燈至少要5-6秒比較合理。你媽媽還不如上法庭去告當地的交通單位,因為他們的號誌時間設計不良引發車禍。
告訴你媽媽以後綠燈起步時先左右看一下橫向來車。這是最基本的防禦駕駛行為。我們無法控制別人不搶黃燈或闖紅燈,但至少我們可以保護自己。



我想你的意思是

黃燈轉紅燈後,交通局還要考量到路口距離,所以必需要有雙方路口各紅燈五秒,讓路口有淨空的時間,這樣才能避免車禍發生


你說是吧
母親說起步時有往左看沒車才往前騎,不過撞到就是撞到了,她怎麼看沒車這部分無解,也不多做解釋,因為自己有過失是肯定的。

如果我是當事人一定告到底,即使知道判賠的金額不高也不會放過他,我也願意把得到判賠的金額捐給慈善單位,但我不是當事人,也不願意強迫母親做這件事情。

我也覺得已經決定不告了還PO這篇文很莫名其妙啦,但是不寫出來心裡就是不爽快會內傷阿!哈哈哈!
ifunbike wrote:
幾個月前我母親發生車...(恕刪)

綠燈起駛車輛須禮讓前一時相尚在通過路口的車輛

樓主母親責任較大沒錯

但樓主母親有受傷 對方沒受傷

對方明顯過失傷害

樓主以刑逼民佔優勢
台灣很多路口號誌設計很奇怪.
真的是.吐血無言.

會叫的野獸 wrote:
燈號設計不良 +14...(恕刪)


防禦駕駛很重要.
我就遇過超多次.
提前防禦.
不過我的防禦視線很長.
腦袋看到就會去計算.
最後再決定怎樣應變.
有時候真的太多白目.
所以我遇過很多次.
功歸于防禦駕駛.
身為對的人;我將持續做出核心價值來成就自己附加價值的永恆.[V-Ing]By Myself

ifunbike wrote:
幾個月前我母親發生車...(恕刪)


可以直接講是哪個路口嗎?
ifunbike wrote:幾個月前我母親發生車禍,隔天父親打電話給


台中市的環中路與朝馬路口
就天天上演
環中路綠燈3秒還有車輛竄出

ifunbike wrote:
母親騎機車綠燈起步5公尺,就和一台左方自稱搶黃燈的年輕人相撞,因為撞擊力道太大,母親左邊的臉著地、左手臂、左腿都大面積的瘀傷和小部分的擦傷,年輕人則是車和人都沒事

也很疑惑那傢伙在筆錄時說是我母親撞他,如果是我母親撞他為何是我母親往左邊倒,而不是他往左邊倒?為何他會毫髮無傷?我律師朋友告訴我,我所提出的這些證明就足夠證明他過失傷害的責任比例比較大


不好意思 我有點疑惑 遭受左方來車撞擊 應該是往右倒

怎麼會往左倒?

前幾年 我爸爸在台中遊園路附近被小貨車側撞

我媽媽也是跟您媽媽一樣學佛甚至也有相同不追究想法

但只要一想到爸爸在急診室 滿身大汗痛苦痛到無法呼吸的扶著他被撞斷的大腿那模樣

就沒辦法不追究 再找當事人出面的時候也是一樣 不屑我們 消失 冷言冷語 樣樣來

最後法官只判賠30萬~~~~~應該判他無期徒刑才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