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公尺的路口只有3秒的黃燈絕對不夠。
舉一個理想狀況,假設一輛車一過停止線就變黃燈,這黃燈的時間應該設計為至少讓該車在正常速度下可以完全通過路口。時速40公里要通過48公尺的距離需要4.3秒。更不用說燈號變黃的那一剎那,接近停止線但是還沒通過的車也不可能立刻煞停,所以48公尺的路口只有三秒的黃燈,擺明就是讓一方變綠燈時另一方還有很多車輛尚未過完路口。
老實說,若那位年輕人是在變黃燈後的兩秒才通過停止線,這其實不算誇張。很多時候你已經接近路口,看到燈號變黃,你若要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勢必要急煞,那更危險。所以還不如趕快衝過去。從變燈到你通過停止線時間也就是在一兩秒左右。
我個人認為48公尺的路口黃燈至少要5-6秒比較合理。你媽媽還不如上法庭去告當地的交通單位,因為他們的號誌時間設計不良引發車禍。
告訴你媽媽以後綠燈起步時先左右看一下橫向來車。這是最基本的防禦駕駛行為。我們無法控制別人不搶黃燈或闖紅燈,但至少我們可以保護自己。
corner_pig wrote:
除非燈號故障不然就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