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這是有人檢舉妳又不是大咖之前新聞有警察專門在抓這種小咖的,真的吃飽太閒現在上雅虎、露天、FB賣假貨(職業的)還是一堆抓不到偏偏挑上版主這種只賣3個的(業餘的)??p.s 賣假貨還是不對沒什麼好講的
警察-負責辦案抓人做筆錄檢察官-負責起訴,不起訴,緩起訴法官-負責判決這個事件很簡單,就像下面的方式進行:1。警察辦案,抓人,做筆錄,案送檢察官2。樓主會在2-3個月後收到傳票,先開偵察庭3。開偵察庭時雙方到場,對方會提出賠償方案(一般賠償金額為2-5萬,其中一半會請你用他們的名義捐給慈善機構,另一半則賠償給他們)4。如果樓主同意合解賠償,對方會請求檢察官以緩起訴處理註1:初犯,數量少,並無賺取暴利的情事,態度良好,大多會以緩起訴結案。註2:如果累犯,態度不佳,數量多,有賺取暴利的情況,賠償金額會更高,被起訴機會也高。註3:只要所販售的商品上有出現未經授權的商標,如CHANEL等,就會違反商標法。註4:違反商標法是非告訴乃論的罪,所以一經查獲,就無法撤消告訴,只有爭取緩起訴,不然就上法院想辦法打贏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