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做生意,開票
我想他的意思是要跟你玩月結30天那套
你先交貨,他才給你票,30天後才能兌現
兌不兌得到是另一回事

跟他說清楚,付現後才寄貨
某年某月某日幾點前沒有收到匯款,視同買方放棄此商品,貨品任由您處置
真的謝謝大家的分享跟建議

對方在我傳出line對話的整理圖後突然緊張了

開始提議他負責賣東西, 然後我家人負責收款

其實我們都不想計較錢了,商品打算自用

因為等他上網賣, 不知道又要拖到何時, 到最後折價賣, 差額誰負責?

更何況一開始我跟對方就不是partner的關係, 對方想賣也應該是把錢給我, 取貨後自己再處理

不過謝謝noisegirl的建議

現在就怕他事後給我個回馬槍, 所以在研究寫存證信函的必要性



但也想再請教大家, 我沒有要對方負責了, 商品決定自用, 不需對方負責的情況下

是不是該用存證信函告知比較好? 以防事後對方又有藉口呢?

再次謝謝大家
TinTinSF wrote:
真的謝謝大家的分享跟...(恕刪)


你們有簽載明了權利義務的契約嗎?
沒有的話,就是設個時限,時限過了不來交錢拿貨視同放棄!

本以為只是順便幫忙鄰居買自用品敦親睦鄰
沒想到人家是想利用你來做生意,還搞得不乾不脆的,太掉漆了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TinTinSF wrote:
小妹最近遇到個問題...(恕刪)


臺灣有些人講話會跳痛,還會雞同鴨講,所以下次你要幫臺灣人代購時,要先注意聽請對方慢慢說,你也慢慢回,讓雙方都有思考的空間。

不過有時候是故意的,故意的就算了...
TinTinSF wrote:
我問: 所以是何時要拿? 何時匯款? 現在倒是很好奇貴店怎麼做生意的 (對方有開店, 我覺得誠信很不OK)

朋友也有碰過類似的事

那個人當然不給錢........

還沒找到人轉售 , 當然把你拖在那 , 他又不痛不癢....

TinTinSF wrote:
開始提議他負責賣東西, 然後我家人負責收款(恕刪)

口頭約定跟臉書,LINE的約定算約定吧..

所以不能答應對方的提議,

他約定你代購,你也答應了,約定就成立了..

所以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寫存證信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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