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謝謝大家的分享跟建議對方在我傳出line對話的整理圖後突然緊張了開始提議他負責賣東西, 然後我家人負責收款其實我們都不想計較錢了,商品打算自用因為等他上網賣, 不知道又要拖到何時, 到最後折價賣, 差額誰負責?更何況一開始我跟對方就不是partner的關係, 對方想賣也應該是把錢給我, 取貨後自己再處理不過謝謝noisegirl的建議現在就怕他事後給我個回馬槍, 所以在研究寫存證信函的必要性但也想再請教大家, 我沒有要對方負責了, 商品決定自用, 不需對方負責的情況下是不是該用存證信函告知比較好? 以防事後對方又有藉口呢?再次謝謝大家
TinTinSF wrote:真的謝謝大家的分享跟...(恕刪) 你們有簽載明了權利義務的契約嗎?沒有的話,就是設個時限,時限過了不來交錢拿貨視同放棄!本以為只是順便幫忙鄰居買自用品敦親睦鄰沒想到人家是想利用你來做生意,還搞得不乾不脆的,太掉漆了
TinTinSF wrote:小妹最近遇到個問題...(恕刪) 臺灣有些人講話會跳痛,還會雞同鴨講,所以下次你要幫臺灣人代購時,要先注意聽請對方慢慢說,你也慢慢回,讓雙方都有思考的空間。不過有時候是故意的,故意的就算了...
TinTinSF wrote:我問: 所以是何時要拿? 何時匯款? 現在倒是很好奇貴店怎麼做生意的 (對方有開店, 我覺得誠信很不OK) 朋友也有碰過類似的事那個人當然不給錢........還沒找到人轉售 , 當然把你拖在那 , 他又不痛不癢....
TinTinSF wrote:開始提議他負責賣東西, 然後我家人負責收款(恕刪) 口頭約定跟臉書,LINE的約定算約定吧..所以不能答應對方的提議,他約定你代購,你也答應了,約定就成立了..所以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寫存證信函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