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例子來說,就是上面說的有點極端的例子,我前一份工作離職生效日為2006/1/31,但因我2006年的特休有15天,且1/28就是除夕,往前推其實我最後一天進辦公室是1/6,之後開始修特休,且當年度兩個月的年終獎金(年薪14個月那種)與一月薪資於一月底還是有全額領到,依法這15天特休、一月薪資或兩個月年終獎金都不能依比例扣除。

不過也同意上面講的,公司通常都不會是心甘情願的,因此相關的解釋令、法條我都有先找好備用。我前公司的老闆、行政人事也是算盤打的噹噹響那種,不過如果法令有規定,倒是會去遵守。
Light Chen2013 wrote:
我們公司是日商 所以...(恕刪)


外商是按比例計, 假設你今年上班1~3月, 你就有3/12*年休假天數
你自1月1日起就有"年休假天數", 這是因為預設你今年會做完一年

假設你是在3月底離職, 那你就不可能有7天或是14天的假了
因為外商第一年就有假, 而不是{作滿一年}才有假

你們公司並非扣你的假喔, 了解嗎?!
yc.weng wrote:
最後一天進辦公室是1/6,之後開始修特休

一般不是都規定離職生效日的前一天要上班嗎?

我之前的工作原本生效日是95/12/31,但是951230、951231兩天放假,我951229休特休,結果離職日就被改為951228,薪水算到951228,連勞健保都只保到951228,那天的特休對我來說是休假,對公司來說我早已離職…
附中的老阿伯 wrote:
一般不是都規定離職生效日的前一天要上班嗎?

我之前的工作原本生效日是95/12/31,但是951230、951231兩天放假,我951229休特休,結果離職日就被改為951228,薪水算到951228,連勞健保都只保到951228,那天的特休對我來說是休假,對公司來說我早已離職…(恕刪)

法律並沒硬性規定離職生效日的前一天要上班,這就變成老闆跟員工角力之所在,一般也會看員工年資/之前貢獻度以及企業的規模,不過大企業不一定就不搞這一套,老員工離職碰到這種事也不是不可能。。

Light Chen2013 wrote:
我們公司是日商 所以...(恕刪)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還是要請你先去弄清楚公司的特別休假規定,才有辦法給你建議哦!

我之前的建議,是假設你已做滿1年以上,且你們公司給假與勞基法規定是相同的情況。但既然公司規定跟法不一樣,就要去看公司的辦法才對。

如果你一進公司在未滿一年時,就可以按比例休0~7天的假,這部份是法無規定且優於法的給假,如果你的情況是還沒有做滿一年就要離職,那麼在未滿一年部份的特休,公司是可以自己規定依比例計算天數給你、甚至完全不給你的哦。

如果你已經做滿一年以上了,你們公司的休假制度,究竟是預支下一年的假?還是只是單純地在第一年內就給休假?我想這是要釐清的部份。不同的制度設計下,未休之特休天數計算方式就會不同~

勞基法的休假天數只是最低標準,你可以拿這個去檢視公司有沒有少給,但是公司如果是給得比法還好,就要看公司辦法是怎麼訂的了。
Mitsi wrote: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恕刪)


嗯 我做了快三年了 所以沒有一年未滿的問題
而 我們公司的休假制度 連我們人事自己都搞不懂了 呵呵
不過我自己已經以最差的情況來考慮了
我同事則是希望老闆能夠給我放這個假
畢竟我是公司頭一位碰上這個問題的 , 以後會被當成慣例延用地。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