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合法配槍,開槍都要寫一堆報告了,甚至被告了私人保全配槍,開槍難道不用寫一堆報告,就不怕被告嗎?最後還不是變成跟警察一樣,有槍也不敢開,到最後槍也多是掛在腰上嚇唬用的與其開放保全配槍,我們不是最愛學美國了嗎,我看比照美國好了,開放國民都可以持槍買槍還比較實際點
柿崎景家 wrote:大家可以討論看看大...(恕刪) 你肯定不是保全業根本不了解 保全業 才會提這種荒唐的想法現在社區保全已經請不到人而且保全都不能請太年輕 做不久都是一些50歲以上 退休的人居多 或者找不到工作的人要老人配槍 被歹徒搶槍 更容易社會治安更差
nick64227 wrote:你肯定不是保全業 ...(恕刪) 不是有很多老警衛在講自己n年前當過海陸啊,還是憲兵啥的,配槍可以讓他們驕傲一下啊...可能當裝飾品而已,歹徒真的進社區,打電話報警才是正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