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這裡有篇律師觀點的文(恕刪) 很多時候媒體會亂歪帶風向然後律師,基本上case越多他越賺,有時候看律師講的其實也沒有很正確。如果照他說的,跟媒體說的,那以後大家一起來河床露營就好了,還有$$賺,何樂而不為乾脆一點把水壩拆了,一勞永逸。
一堆酸民.大家都是鍵盤法官嗎?三條人命在你們眼中就是這麼不值嗎?就因為死的不是你們的家人.台電人員10萬交保.讓檢察官去查明為何三更半夜無預警放水.是人為是機械.還是有水位爆增潰堤危機?放水都沒有標準SOP規範嗎?還是高興想放就放?
Loompster wrote:如果照他說的,跟媒體說的,那以後大家一起來河床露營就好了,還有$$賺,何樂而不為乾脆一點把水壩拆了,一勞永逸。 你如果有仔細看的話,其實那位律師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他內文也提到了,如果是大自然的因素(暴雨導致山洪爆發)當然跟政府單位無關,但這次可能是機械故障的因素,這就不能牽拖到大自然的因素了,總之,至少這位律師提供給大家一個不同的視角來看這件事,大家多了一個角度來參考也不錯。
我到是想請問樓主,有人爬山,在野地扎營,請問這是違法還是合法重點是要有判斷能力,哪裡可以扎營哪裡不行露營禁忌二、戶外紮營不能在河道中或傍水安營,現在已進入秋季,風向可始轉向西風,西北風,秋風入骨。因此安營紮寨選址時應選北方或西北為高地扇形避風凹地,南方開闊,遠離河道流水較高地塊,並在選擇時注意觀察撤退逃生路線。這樣選擇營地相對溫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