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水壺 wrote:前陣子聽到一位長輩說如果一份工作沒待滿一年都不用寫到資歷上(恕刪) 要是爆肝,也可以離職,不用刻意撐一年,為履歷表加分,保命要緊,錢多是拿命來換,我很好奇鼓勵拼高薪的目的,別人也吃不到,反而害自己不能下班也很可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