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小霸王 別打錯人 打到摔角選手了

elaie wrote:
如果我當法官被告有提...(恕刪)


提前還是提錢
PERON wrote:
你大概不知道,當兵是特戰部隊出來的,或者習武到有一定境界的,出手傷人後在法律上的認定都會比較偏被打的那一方!我想這也是這位摔角選手用左手硬扛50幾下鋁棒的原因吧~ 他出手的話,受害與被害的角色就要易位了....


嗯!以前工作地方鄰居的鐵工廠老闆就說過..他以前當兵的時候是海陸的..退伍十幾年後還是被當成比照

甲級流氓..列為當在地附近有發生鬥毆傷人事件時候的第一個清查對象!
明神宗朱翊鈞(1563)「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萬曆三大征:寧夏之役.朝鮮之.播洲之役
elaie wrote:
如果我當法官
被告有提前來跟我商量
我應該也是會判兩年就好


是提前..還是提錢!?...

意思就是要貪污就對了!?........
明神宗朱翊鈞(1563)「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萬曆三大征:寧夏之役.朝鮮之.播洲之役
有看到這新聞
有說法官有求加刑
結果是10個月
傻眼

台灣法律都那麼輕嗎
才10個月
唉唉

怎麼會這樣呢
報導有指出這個摔角選手花了27秒就把他的對手撂倒了(印象中)
要是他還手的話,應該會爆頭吧
摔角選手不見得要打死人啊,用個關節技讓混混脫臼,應該不算重傷害但是又能有效制止他們的行動,
依照那位摔角王的資歷...一手抓住鋁棒,一手抓住肩膀,大概三秒就把關節卸下來了...
wakeupbera wrote:
真是令人尊重...(恕刪)

沒想到台灣還有個摔角的世界冠軍。

這讓我想到一部電影,
"非法制裁" 凱文貝肯演的,
唯一的方式就是法律外尋求解決的途徑,
哈哈哈

p.s 雖然不能這樣說,但是 好想看那兩個被痛宰啊
才10個月....

會不會太輕啦....

如果是我就先"含扣"啦!!

不過有女友在身邊就帶著她先跑再說了!!

畢竟 保護自己心愛的人 比較重要啦!!!

謎之音~~~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啦

更何況 我不是君子啊 呵呵呵呵
難怪有人說
10個當法官就有9個 生出的小孩都不正常
果然是報應嗎?
一般人可能就被打死了
真耐的住性子
要是我也是習武之人
那兩個人絕對要躺在地上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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