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住員林的時候,路上很多飆車族...結果在火車站旁邊看到警察,都抓阿公阿嬤沒戴安全帽結果旁邊一堆飆車族飆也是沒戴安全帽呼嘯而過,警察當作沒看到直接問警察.....怎麼不抓飆車族要抓阿嬤結果警察回我.......不然你去抓對台灣的警察失望透頂!欺善怕惡
swinhoe_temp wrote:不知道法醫作彈道比對...(恕刪) 支持+1我相信這個絡跑被槍打死的小鬼應該也不是什麼善類。這個剛好讓那些死小鬼飆車族了解,下次再敢亂飆車又拒絕臨檢,就等這變成槍把。
台灣法律翻開第一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下面有一行很小的字[開槍殺人罪有應得~被搶被殺怪不得人~保障壞人]這個警察我覺得應該給他表揚!遮了車牌~不停車受檢~那位孩子的爸~教出這樣的兒子~你還敢說人家怎樣!難不成這就是你的態度嗎?看來是不是老爸(疑似首腦?)也有問題呢?!以上言論~純屬巧合!!!哈哈哈幻~~
警察用槍是否過當我想姑且先撇開不談拒檢逃逸的確已是有錯在先我想就不要太過責難警方是否用槍過當或是那個年輕人的家人的質疑畢竟孩子再壞在其父母的眼中還是他們辛苦拉拔大的就這麼不見了會有情緒我想是難免的這件事我想就交給司法去論斷好了應該不需要再去談論誰對誰錯了
okba0728 wrote:要你家人被警察用 私行 打死你應該就不會這樣說了吧這樣台灣也不需要法院了吧 有不對打死再說 這樣可以嗎? 我敢肯定我一定還會這樣說,請問升天的那位機車騎士,當時哪一點不像是現行犯的行為?
okba0728 wrote:就算是現行犯 就罪該死? 警察是執法不是審判 在怎樣也不該由警察來判 人權不是這樣講的,對現行犯講什麼人權?!他有什麼資格要別人跟他講人權?!照你這論點,那以後警察都不要配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