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流川 風 wrote:
你的事實支持死刑沒有顯著的嚇阻力?
剛剛你都還沒回答我
你如何支持你的事實耶


恩...其實也只是找資料找到的。

http://www.google.com/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10&ved=0CH8QFjAJ&url=http%3A%2F%2Fethesys.lib.fcu.edu.tw%2FETD-search%2Fgetfile%3FURN%3Detd-0717107-162937%26filename%3Detd-0717107-162937.pdf&ei=GKXAUIaWLauemQXSzICABg&usg=AFQjCNGNB_cq91JB7Z8xkswkzz9032CLmQ&sig2=bUl3TiFCmNV2wxH9OoobOg

GOOGLE 死刑 犯罪率

流川 風 wrote:

今天如果有暴徒挾持多個人質
並每隔一段時間殺害一人
請問在這樣的前提下
能開槍擊斃暴徒嗎?


問的好!
答案絕對是可以,但是要怎麼解釋
小弟想一下
tcn1john wrote:
恩...其實也只是找資料找到的。

http://phiphicake.blogspot.tw/2009/10/blog-post_412.html

這...有沒有病毒啊?

你會不會偷偷害我?
xieb wrote:
所謂的廢死並非無稽之談,最大的功臣,我想天主教/基督教 之類的宗教功不可沒.台灣以佛
道兩教為大宗,即便最主張不殺生的佛教,都不排斥除魔衛道.宗教上我尊重天主教/基督教的上
帝,至於人間的法治上,抱歉了....(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您提到人民的法治想法,所以我也提一下我對法治刑責的認知,給網友參考~

法治的規範向來就不是以勸人為善為考量, (那是教育(宗教)的事)
考量的是,在於約束人的行為舉止,以維護社會秩序,使得人民可以安居樂業與減少衝突.
法治下的刑責則要對等,小錯小罰`大錯大罰...同理,殺死人就是要償命~

今天廢死人團另一項令我看不慣的作為,就是利用感化教育(如:宗教),來凌駕`干預國家法治的運作,
它們不知,法治歸法治`教育還歸教育...二者是可以相輔相成,但不能互相干涉.
小學生都懂得做錯啥事會被判處死刑,更何況是知法犯法的大人...
法治-管理眼前當下做錯的事; 教育-預防未來會做錯的事.
這二者根本是兩碼子事,如果事前教育做得確實,就如同xieb前面所言,
人民不草菅人命`不犯大錯,法治的死刑存在,就形同不廢而廢.(就算有也用不到~)

試問,臺灣今天普遍的品德/家庭教育,有達到令網友安心的水準嗎?!
miria639 wrote:
不好意思,因為您提到...(恕刪)


我也認為沒有。
我也不是廢死聯盟的。
比較支持現在法務部的廢死是終極目標等等。
tcn1john wrote:
GOOGLE 死刑 犯罪率

不估還好
一估才發現自己懂的真的太淺了


還好我沒有走學術研究這條路
不然肯定多了數倍皺紋及白髮
就長遠來說.廢除死刑可能有他可以達到的目標.
但是現階段,廢除死刑可行嗎?

今天廢死聯盟讓人看不過去的是什麼,
就是一貫的唱高調,
遮著眼不去看既有的事實..
什麼事實?
就是現今台灣不適合廢除死刑這個事實.

如果你要說政府沒有理由剝奪他人生存權力,
那我會請你去從修改刑法開始.
如果你要說殺人犯的人權,
那我會請你也去想想受害人和其家屬的人權,而不是道貌岸然的說著殺人犯如何如何.

今天如果現在的法律執行結果足以遏止犯罪,
不會有這麼多起殺人案件,
更不會有那些為了吃牢飯搶劫的案子..
而是因為知道犯法的結果,
而回過頭認份的過日子..

執行死刑不見得降低犯罪率..
但是我早先也問過..
憑什麼要拿其他人的性命當作賭注,
來賭沒有 "死刑" 這個判決,或是這個執法動作之下人民的性命是否安全?
告訴我,憑什麼.

很鬼打牆.我覺得..
"舉例來證明執行死刑會不會遏止犯罪.."
"舉例來證明不執行死刑會不會提高犯罪率.."
我不知道會不會..
我只知道,
不殺這個人..只是放了個 "他可能會殺更多人" 的未爆彈在社會上.
告訴我.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
你要等他殺多少人你才會認為他該死?
你要拿什麼當作理由藉口來要求其他人提心吊膽的過日子?

tcn1john wrote:
恩...其實也只是找...(恕刪)


自衛非死刑.…

死刑非自衛….



Taiwan, It was good... 囧

流川 風 wrote:
那我先跟你道歉因為剛...(恕刪)


多禮了


tcn1john wrote:
問的好!
答案絕對是可以,但是要怎麼解釋
小弟想一下


如果說某人的行為會傷害到他人自由,則可以合理限制他的行為。
在考慮過所有可能的措施,只剩下殺害歹徒能夠保全人質性命
則向歹徒開槍是唯一選擇。

但是已經抓到的死刑犯,並不等同於正要殺人的歹徒


小弟再想想有甚麼較好的解釋方法
tcn1john wrote:
如果說某人的行為會傷害到他人自由,則可以合理限制他的行為。
在考慮過所有可能的措施,只剩下殺害歹徒能夠保全人質性命
則向歹徒開槍是唯一選擇。

但是已經抓到的死刑犯,並不等同於正要殺人的歹徒


小弟再想想有甚麼較好的解釋方法

不用那麼費神了啦

小弟剛剛的舉例
只是在點出
真的不必為了堅持廢死而立下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立場
世事沒有絕對
所以還是適當保留一部份容許條件來面對生命的剝奪

總是會有不得已的時候
十萬個憑什麼抵不過一個廢死的信仰

如果理念可以如此堅強,那就請催生廢死的天使們
用大悲憫心面對受害家屬,教他們如何走出陰霾

換個立場吧,如果惡耗發生在你我身上,真的~真的你們會怎麼面對?
被害家屬無助、悲憤、哀鳴的畫面一點都無動於衷嗎?
想到真讓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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