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在台中大潤發忠明店內受傷..賣場卻說不是他們的責任(6/26補充)


劉肯尼 wrote:
應該要先知道賣場員工的職責內有沒有包括維持賣場秩序,
有的話賣場就脫不了責任了!

如果真有這規定,
那有交警在指揮交通時還發生車禍,
交警要負責賠償..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你說因為大潤發是營利單位所以要負責任
這樣我想問
先前某些KTV經常發生A顧客被B顧客砍傷/死的新聞
那些被害者家屬能不能要求KTV賠償?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既然你有看前面討論應該知道
懲罰性罰金從頭到尾都不是我講的是鄉民建議的
我還真是第一次看到..
但很感謝鄉民提供這樣的訊息,
若是真的到了訴訟階段的話我們會考慮提出此建議的
若有幸勝訴了 此筆金額我們會捐給創世基金會
因為鄉民的熱情讓我們下定決心走到底
感謝大家喔!!

至於你說我轉而談賣場安全那也是錯的
因為我在跟大潤發的值班主管通第2次電話的時候就一再跟她說
你們光是廣播根本不行要換其他的方式不然還是會有人受傷的
那時我根本都還沒來01po文 是五月份的時候
她還回我 她們有立牌但會被小朋友撕掉
我跟她說那就要再想辦法 不能光靠廣播

結果過了一個月他們還是什麼都沒做只是廣播
所以我6月份去拍照的時候才會又再次看到小朋友當我的面騎車而他爸爸再後面追的畫面

一個賣場在有人受傷後 已經請他們加強安全了卻不處理只是選擇消極又無效的廣播
所以我一再強調這一點我不知道自己哪裡做錯
不過 我現在明白 在01我說我想說的 只要是事實就好
剩下的不是我能控制的
但是我不會放棄身為消費者的權益的





afu823 wrote:
樓主追究不是重點的大潤發
前面討論中已經有提到 " 懲罰性罰金 "了
只是後來砲火猛烈 就轉而說是要求賣場管理安全


豆豉英 wrote:
如果真有這規定,
那有交警在指揮交通時還發生車禍,
交警要負責賠償....(恕刪)


首先....你跟我說這幹嘛?
我又不是法官

其次, 你下次碰到可以自己試試看啊!


----

看了樓主回應跟很多人的回應的邏輯實在好笑,
樓主有告賣場的權利啊~
阻止他幹嘛? 最後法官說了算

大潤發適用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
適用的話大潤發有沒有義務保護消費者的安全?

再來, 看因果關係.
樓主覺得賣場員工沒有好好管理造成親屬受傷,
如果今天有好的管理那最後這意外還會不會發生?

其次再看這起意外是不是疏忽造成的傷害,
員工有沒有做到職責內的任務?

最後看責任歸屬,
如果有賠償的話哪方負責的多.
法理情! 最後這情才是重點!
等著樓主給答案了!

推一下
Redrum wrote:
你說因為大潤發是營利...(恕刪)

劉肯尼 wrote:
看了樓主回應跟很多人的回應的邏輯實在好笑,
樓主有告賣場的權利啊~
阻止他幹嘛? 最後法官說了算


邏輯好笑?
大家都支持 樓主提告呀~
我沒看到哪個阻止的?
你的邏輯?

劉肯尼 wrote:
首先....你跟我說...(恕刪)


這樣的說法真的是完全沒有法治的觀念
但樓主的確有告大潤發的權利
可以告告看
但我個人意見認為成立的可能性很低...

如果這樣的說法都可以成立
那軍人有保家衛民的責任
大家以後就都去告國防部吧~~

還是那句話
撞人的小孩呢?
真要告也要告那小孩才對....
海島小老百姓 wrote:
既然你有看前面討論應該知道
懲罰性罰金從頭到尾都不是我講的是鄉民建議的
我還真是第一次看到..
但很感謝鄉民提供這樣的訊息,...(恕刪)


不要再囂想 "懲罰性罰金" 了
去找肇事小孩的家長才是正道







dennis10 wrote:
還是那句話
撞人的小孩呢?
真要告也要告那小孩才對....


身為肇事小孩的家長,當然要把責任推到賣場阿!
成功的話 能拿點錢
還能賺到保護消費者的安全美名 當然要幹
以上是我夢到的
這2天樓蓋的速度好快....

都來不及看

我想知道樓主對大潤發提告了嗎????

在這邊跟網友開辯論大會

最後不管誰辯贏

效力都應該不及法院法官的判決


我比較想知道法官最後怎麼判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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