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在台中大潤發忠明店內受傷..賣場卻說不是他們的責任(6/26補充)

妹妹挺著6個多月的身孕在台中大潤發忠明店內被小孩騎著賣場販售的車撞到跪下

因為是孕婦急診就醫後醫生說無法照X光先打石膏

後來門診醫生一樣說無照X光只能依目前情況認定手的狀況

醫生當下告知目前情況先認定是挫傷需修養治療12週以上

後來妹妹改看中醫..但看了近兩週後醫生覺得妹妹比想的嚴重..但是又不能照X光的情況下

只能等8月預產生下後看情況而定

而一開始大潤發完全沒做任何處理..事發時沒陪同就醫讓我妹夫自行帶我妹去急診也未留電話

5/5號發生我5/10打去大潤發客服..客服告知後說會請人回覆我

等到5/13後一直都沒人回覆我就打台北總公司後才有人回覆

雖然一直道歉但是並未積極處理....有到妹妹住處拜訪並送了一些嬰用品

妹妹告知她要大潤發負擔她受傷後的醫療跟額外付出費用..大潤發去的先生跟小姐(說是課長)

卻說要回去公司說但無法保證,另外給了妹妹一張名片說名片中的先生會打電話給她

事後過了一周對方打了一通電話妹妹沒接到就再也沒打電話來

於是我打了2次電話去並留了電話給對方..卻都未回覆我

後來對方回覆妹妹換成了另一為女生自稱是大潤發經理..她跟妹妹說

發生這樣的事不是他們大潤發的責任..是家長沒顧好小孩造成的所以她覺得他門沒義務負擔

妹妹受傷的醫藥費,她說她們都有在賣場廣播請小孩不要在賣場騎腳踏車

我每個月去大潤發4~5次去了10幾年我從沒聽過這樣的廣播..妹妹也說她那天根本沒聽到廣播

我回賣場去看他們也沒在賣車的地方立牌說不可以再賣場騎乘..所以妹妹好好一個人

在大潤發賣場受傷..大潤發說不是他們的責任??

更扯的是大潤發當天發生這起意外沒做處理就算連他們大潤發的工作日誌都未記載當天發生的意外

這還是事後他們自己跟我們說....

打電話去總公司申訴..說台中店的處理方式不是公司處理流程..但是又還是轉給台中分公司的人處理

處理方式就是告知妹妹這不是他們的責任..上周五(5/31)女經理下午打電話給妹妹..

因為妹妹在忙她說晚點打或是明天(星期六)會撥打給妹妹

但是..至今又過了一週完全沒打電話來..說話沒誠信的態度...

妹妹到底是還能去哪申訴還是只能自認倒楣勒

想到大潤發有是知名賣場..公司主管級的人怎麼可以是這樣處理事情..真的很無耐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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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號補充

因為事情已經申訴我就只對幾點做說明

對我6/7號po文不到24小時就可明查暗訪到如此細節的網友Cynthia0131您真是神人我由衷佩服
以下您的貼文我就對我親身經歷親耳聽到的部份回覆與說明。

※"據探訪了解,大潤發當天的值班主管有表明要送你妹妹先到對面的空軍八一六醫院先就診檢查
一下身體狀況及肚內小寶寶的情形"

第一個回我的是自稱經理的那位小姐說 "因為值班人員未在當天大潤發日誌中寫明發生的事故所以
不知道有人受傷也不知道受傷者是孕婦,值班人員出差中會在出差後回電給我。
後來回電給我告訴我她是當日的值班小姐是一名課長..並且告知我"實在很抱歉不知道受傷的是孕婦"
我還回她"她是8月預產期都已經懷孕6個多月了" 所以可以請告訴我..
您文中的這段話確定是跟值班人員問的嗎?因為我是親耳聽到她這樣跟我說的:"她不知道受傷的是孕婦"
所以怎麼會要我妹妹去對面816檢查肚內小寶寶的情形呢??


※而樓主說5/10有打電話給客服反應,卻向客服說:「因為我妹妹產檢是在台中醫院,
你們卻要送我們去 空軍醫院,我們當然不ok啊!」

以上內容都是我有親身參與看到自己說的話可以被扭曲成這樣真是無言以對....
值班主管..請認真的回想一下吧!!~~電話中我是否有對妳大小聲或是態度不佳..
我明明就是好聲好氣的跟妳說:
"我妹夫說因為妹妹是一名孕婦加上她是在台中醫院做產檢的,所以希望可以到台中醫院檢查"
為什麼出來卻變成上面那樣的內容..即使被貴賣場的人員放鴿子多次我也從沒大聲咆哮過
妹夫要求去妹妹做產檢醫院這若是有懷孕的人應該都會覺得是合情合理的不是嗎?


※但樓主妹妹並未向大潤發表明說要去台中醫院,而是直接拒絕大潤發的協助。
若樓主妹妹要去台中醫院就診,我覺得大潤發應該不會捨不得車錢,不陪同你妹妹去吧!

以上請可以立即從大潤發得到消息的網友Cynthia0131轉告那位值班課長..希望她一定要完整
保留我妹受傷和在服務台的完整影像以利後續申訴過程中的佐證..我想我們比她們更希望
影像被公開..
妹妹一離開大潤發就是去台中醫院急診..若是大潤發有表明要陪同他們需要拒絕嗎??
我只能說現在各說各話的情況也只能等申訴後釐清了!!要不然也只是流於口水或筆戰。

另外針對部份網友的發言我希望你們可以對自己的發言負最大責任
隱涉妹妹跟小孩父母是同伙的..6/10註冊並馬上發言暗指妹妹像金光黨的網友"正義家"
請注意自身言論..您可以不認同我們在此事件認知上的不同但是..不可以惡意毀謗或故意隱涉..
妹夫和妹妹都是老實人從沒遇過這樣的事..誰會想到在大潤發賣場中購物會被腳踏車撞....
再者正常的人誰會故意在都懷孕6~7個月的時候去做這樣的事..我不懂你們這樣做的用意是啥


最後我為出現分身的事道歉..也因此被熱心網友檢舉所以2個帳號都以被停權
這部份我違規在先沒什麼好辨解..但是絕不是像其一網民提到的三星手寫門同情況
會使用這個帳號發文..是因為另一個帳號在房事上跟部份網友有激辯..因此不想此事件被歪樓
但在發文的過程中因開了2個不同瀏覽器(太懶惰一邊看文章一邊發文懶得登進登出)..
結果不小心使用錯的帳號回文(還回了幾篇才發現)
更錯的是..我又不想被知道是2個帳號的使用者..但已發的文無法刪除所以發現後又重新回去更改
已回內容..希望可以裝成是路人甲..結果一步錯卻步步錯..所以被誤會是自問自答或是打手
我雖然覺得冤枉但是可以理解我的確是活該,我已經受到教訓了..我喜歡的帳號再也不能發文了

至於我不想遇到的那幾位朋友們..還是在此看到你們的發言了..真是沒想到我們看版所見略同
想避開你們還是避不開..唉..真是孽緣啊~~也為此付出代價了..以後沒人因看空房市跟你們吵了
希望你們可以更愉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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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再補充
Cynthia0131大大..妳寫了落落長的回覆..妳還是沒說..值班人員打給我的電話中是不是有說
: "不知道受傷的是孕婦"這一句話,如果說了事後又翻供..那她為啥要這樣做呢??..妳的回文中
看似想將我的語氣和行為變成尖酸刻薄..但我明明有禮貌到不行也沒大聲..

※樓主說5/10有打電話給客服反應,卻向客服說:
「因為我妹妹產檢是在台中醫院,你們卻要送我們去 空軍醫院,我們當然不ok啊!」
我明明不是這樣說的卻變成這樣我回應你了..你並沒針對我的澄清回復卻只選了對大潤發有利回文
只問我妹夫是跟誰說的..你也不在場他們不承認有啥好奇怪的..
所以我不是針對親耳聽到的事做回應..但妳說的不都是轉述..我可以對我說的話負責..
轉述的你可以嗎? 說我斷章取義..那妳要不要看一下妳的回文沒有斷章取義嗎??
真相只有一個..若不是妳..我還不知道值班人員可以把對我說的

"不知道受傷的是孕婦"變成妳口中"有詢問我妹是否要送到816去檢查胎兒這樣的話"

至於妳說我對於妳的回文"惱羞成怒"我努力再看了一下發文..疑..我..我是哪裡惱修成怒啊(結巴中)
況且妳說的部份是我自己親耳聽到的值班人員跟我講的~~所以才來回覆妳..這樣錯了嗎??
01有規定我不能回來澄清事實嗎??(已經停權的我緊張跑來跑去中)

Cynthia0131大大所以我上面不是說了嗎..現在各自表述沒交集剩下的只是流於口水或是筆戰而已..
也感謝妳又再度耐心的回文了..我們就到此為止好吧!!反正誰說的準呢不如交給法律吧!!

最後給那些總是拿在馬路啊..公園受傷是不是要找總統或是市長賠的人..只問一個觀念
馬路..公園是營利單位嗎??受消保法保護嗎?? 看你們的回文..還真是可愛..
不過既然開版了都歡迎大家討論只要不做惡意隱測或惡意暗諷..
反正我已經申訴了..謝謝大家也算是讓我上到一課接下來就看申訴過程了..
我只是真心希望..大潤發的錄影能被好好保存..千萬不要不見或是被洗掉之類的....


P.S分身的事我已經道歉+做說明了..並受到懲罰,雖然被停權但是發過的文都是可以改內容的
不過為了不逃避我犯的錯誤..我不會改任何一個字(雖然手癢很想改錯字但是我會忍住的)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在電腦前大聲的笑我沒關係..但是回文還是請回到最初這個樓的議題
好嗎~~你可以大聲的說你支持大潤發沒關系的..但請不要讓事件模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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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補充

是這樣的我想要等事情告一段落後再來原文原汁的交待..希望對此議題有興趣的人可以先去
google " 消費者保護法" 並詳閱其內容..老實說我妹沒發生這事我也從沒看過其法則
我想大家真的多少都要看一下了解一下..維護自身權益..至於再說我們跟小孩家長是認識的鄉民
我會將你的文章備份起來保留法律追訴權的,網路有言論自由但不代表你可以毀謗名譽
請自愛..不管最後結果如何只要沒外力干擾我一定會完整做交待以示對自己的文章負責。














海島小老百姓 wrote:
妹妹挺著6個多月的身孕在台中大潤發忠明店內被小孩騎著賣場販售的車撞到跪下(恕刪)


這才是主肇因吧!?

當下看是誰的小孩啊!?

knox932 wrote:
這才是主肇因吧!?...(恕刪)


應該是沒找到那小孩才找賣場吧
我也覺得不是賣場的責任
是死小孩

因為台灣太多父母放任死小孩
要引以為戒
因為小孩出生以後
立場馬上就轉換了
我也認為不是大潤發的問題
應該要找肇事車輛的家長才對

難不成我在台灣路上被車撞 我要直接找馬英九?而不是找肇事車主嗎?

海島小老百姓 wrote:
妹妹挺著6個多月的身...(恕刪)


應該找騎車那屁孩的家長負責
所以按照你邏輯的話

我出車禍 要先找市長 賠償我 市長不賠我 我就告到中央去 找總統囉??

不關肇事者的事情就是了??




海島小老百姓 wrote:
妹妹挺著6個多月的身孕在台中大潤發忠明店內被小孩騎著賣場販售的車撞到跪下

因為是孕婦急診就醫後醫生說無法照X光先打石膏

後來門診醫生一樣說無照X光只能依目前情況認定手的狀況

醫生當下告知目前情況先認定是挫傷需修養治療12週以上

後來妹妹改看中醫..但看了近兩週後醫生覺得妹妹比想的嚴重..但是又不能照X光的情況下

只能等8月預產生下後看情況而定

而一開始大潤發完全沒做任何處理..事發時沒陪同就醫讓我妹夫自行帶我妹去急診也未留電話

5/5號發生我5/10打去大潤發客服..客服告知後說會請人回覆我

等到5/13後一直都沒人回覆我就打台北總公司後才有人回覆

雖然一直道歉但是並未積極處理....有到妹妹住處拜訪並送了一些嬰用品

妹妹告知她要大潤發負擔她受傷後的醫療跟額外付出費用..大潤發去的先生跟小姐(說是課長)

卻說要回去公司說但無法保證,另外給了妹妹一張名片說名片中的先生會打電話給她

事後過了一周對方打了一通電話妹妹沒接到就再也沒打電話來

於是我打了2次電話去並留了電話給對方..卻都未回覆我

後來對方回覆妹妹換成了另一為女生自稱是大潤發經理..她跟妹妹說

發生這樣的事不是他們大潤發的責任..是家長沒顧好小孩造成的所以她覺得他門沒義務負擔

妹妹受傷的醫藥費,她說她們都有在賣場廣播請小孩不要在賣場騎腳踏車

我每個月去大潤發4~5次去了10幾年我從沒聽過這樣的廣播..妹妹也說她那天根本沒聽到廣播

我回賣場去看他們也沒在賣車的地方立牌說不可以再賣場騎乘..所以妹妹好好一個人

在大潤發賣場受傷..大潤發說不是他們的責任??

更扯的是大潤發當天發生這起意外沒做處理就算連他們大潤發的工作日誌都未記載當天發生的意外

這還是事後他們自己跟我們說....

打電話去總公司申訴..說台中店的處理方式不是公司處理流程..但是又還是轉給台中分公司的人處理

處理方式就是告知妹妹這不是他們的責任..上周五(5/31)女經理下午打電話給妹妹..

因為妹妹在忙她說晚點打或是明天(星期六)會撥打給妹妹

但是..至今又過了一週完全沒打電話來..說話沒誠信的態度...

妹妹到底是還能去哪申訴還是只能自認倒楣勒

想到大潤發有是知名賣場..公司主管級的人怎麼可以是這樣處理事情..真的很無耐又失望(恕刪)


換個地方是不是也可以成立?

地點:馬路 公園 公家機關,又或是在大樓的兩米人行步道上或是中庭

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    可以跟管委會申請賠償嗎?
5月5號發生? 所以你5月31號申請帳號專程來說這件事情?

海島小老百姓 wrote:
妹妹挺著6個多月的身...(恕刪)

我支持大潤發
你這情形就像馬路上的傷者 找不到肇事者 隨便抓一個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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