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川 風 wrote:
不用那麼費神了啦小弟...(恕刪)
也是啦,動動腦當運動囉。
廢死應該算開放的問題吧,不想讓他一面倒。
就當成是平衡報導吧。
小弟只是來串串場而已,想法也大致提出了,看還有沒有大大有比較有力的觀點。
流川 風 wrote:
其實像歐盟一昧的廢死主張
也是很容易踢到鐵板
特別是面對恐怖份子或反叛軍的時候
基本上
到底要如何去定義他們的人權
這對他們而言也是個不願承認的問題吧...(恕刪)

tcn1john wrote:
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沒有事實可以支持,死刑具有顯著的嚇阻力。
不過是有事實支持,死刑沒有顯著的嚇阻力。
你同意嗎?
這不是好處不好處的問題。
驅逐廢死聯盟執行長出境有沒有好處? 相信大多數人會回答有。
假設事實也真的是有好處好了,我們也不能對她怎樣。
我的想法是,生存權力不能被轉讓。
政府不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或死。 (就算他是罪大惡極的死刑犯)
只要有其他,保護人民免於再被罪犯傷害的方法(如無期徒刑),就不能使用死刑。
:...(恕刪)
tcn1john wrote:
點進去了阿。
信東正教的國家制度廢死,可能是人民都支持廢死而通過,也可以是因為支持人權的理由廢死。
不信東正教的國家廢死,相信他們不是沒有思考能力。
給連結是想提出廢死方的"看法",而不是"廢死國的宗教信仰"。
你用那一個小條目下面的一句話反駁,不是證明了你自己的"點進去加條目"嗎?
miria639 wrote:
人民不草菅人命`不犯大錯,法治的死刑存在,就形同不廢而廢.(就算有也用不到~)
試問,臺灣今天普遍的品德/家庭教育,有達到令網友安心的水準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