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fy6848 wrote:
不服氣,就爭氣!
行就行!不行就不行!
有人性嗜肉包,
有人性嗜菜包,
惟未知諸君以為然否?
即便再多的飾詞狡辯,
亦無法改變既定的事實!
吾人再次重申:
「在台灣,
只看過理工人跨行考取司法官;
惟未曾或見法律人跨行理工領域!」
但凡唸過一流高中的人,
心目中大致上都會有個譜:
甚麼樣的腦袋會唸法律相關領域!
甚麼樣的腦袋會唸醫學/電機相關領域!
....................................
諷刺的是:
求學時代不惟無能作嚴謹抽象之邏輯思考,
甚而無法操作複雜繁瑣之反覆辨正,
在臺灣刻意保障法律人的社會制度下,
一旦倖蒙司法官乙職,
卻職司審判──
作出判決,甚至形成判例!
拘束所有公、私法門,乃至所有人民,
準此,豈非弔詭之至?
質言之,
一個國家,乃至社會整體之命運暨前景,
非不得謂之但凡藉此,或可管窺一二矣!?!
...(恕刪)
本討論串題: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是不是該作智力測驗了 都在風頭上了 還來個烏龍判例
討論內容是:一個智能障礙的A女的案子.
建議閣下還是另開個討論串, 先有個正確的討論前題,
再用你的嚴謹抽象之邏輯思考, 以及操作複雜繁瑣之反覆辨正,
跟網友辨證到底是理工人資優班? 還是法律人放牛班?
你在這裡說這些有的沒的, 只像是跑去躲在媽祖廟裡罵耶穌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