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正義?真的廉價嗎..一條以上的無辜生命的枉送,這些生命通常正為了自己的人生努力著,這些無天無良的殺人犯令其生命嘎然而止,這算廉價?對我來說是沒有什麼比這昂貴了!!社會為了這些殺人犯浪費了資源去蒐證去審判去爭辯,難道些資源很廉價,最後,反死聯盟你願意拿你的納稅錢繼續去養這些沒天良的人,我可不願意,法官三審定讞,請尊重社會法制,斃了...說難聽一點,還好而已!!
lavender00323 wrote:網路辱罵也能開罰!我...(恕刪) 大大~~不好意思...又是我~~其實只要釐清一個觀念...如果網路上的辱罵就不算是辱罵...如果在網路上恐嚇說要對方的命不算恐嚇...以後要預謀殺人也只要在網路上計畫...就算警察知道了也一樣不能拿預謀殺人逮捕他了~~事實上...網路上的言論是跟口頭上的言論具有同等效力的!!並不是社會病了~相反的這是再維持社會安定...若是網路上的言語不去做規範...那在網路上被罵or被恐嚇的人只能認栽嗎?那跟大家重視的被害人人權的基本意旨不是就相違背了~
不但是勇哥要多簽法官也要從重量刑別躲在法院吹冷氣受保護然後整天替加害者考量人權還邊領善良百姓薪水刑法應該簡化視輕重 基本不得上訴不得緩刑然後重點是累犯就應該死刑有過一次自新機會就不該再犯重大刑責者 應該滅屍就是死後屍體應該受到凌辱 也不得全屍下葬喪盡天良者應千刀萬剮 不得死刑 三天兩天割肉餵狗 烙印在臉上 凌虐直至老死....這樣台灣的秩序會不會好?會!!!讓我當總統吧
tomsymix wrote:立法確定死刑執行?r...(恕刪) 大大您誤會囉...我的意思就是現在的立法是確定執行死刑所以那些人再怎麼反對死刑都只是口號...要成立廢死...須由人民決定...那些人愛說什麼...隨便他們去說吧!!把它當耳邊風就好了~~只要人民堅定信念...立委諸公自然也不敢背道而馳立委只要一天不通過廢死法...廢死聯盟的訴求就都是空談至於那些要讓他們怎樣怎樣的話語到也不必了...這社會本來就有許多聲音...如果因為不同意他們就要對別人怎樣...那我們的社會才真的病了~~
因為男人不壞 女人不愛嗎?!想必她是超愛壞男人的為什麼要維護 侵害他人生命人權的罪犯?廢死聯盟思想上有著嚴重扭曲誤解的錯誤邏輯他們維護的對象 做的就是他們最反對的事被罪犯犧牲生命的無辜受害人 他們的人權又在哪??反正 死刑犯處死後 就不在廢死聯盟的保護範圍內啦因為廢死聯盟是覺得死的人是沒人權可言的那就該趕快讓死刑犯沒人權讓廢死聯盟去體會一下 受害者家屬的心情讓他們去體會一下 自己的行為是多麼的充滿矛盾與愚蠢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