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連結的新聞台,螢幕的字幕為廢死聯盟批先斬後奏....
請問要先對誰奏?
法律明明就還有死刑,簽署死刑令也是法務部長的工作...
到底要先對誰奏.........?!
廉價正義?
真的廉價嗎..
一條以上的無辜生命的枉送,
這些生命通常正為了自己的人生努力著,
這些無天無良的殺人犯令其生命嘎然而止,
這算廉價?對我來說是沒有什麼比這昂貴了!!
社會為了這些殺人犯浪費了資源去蒐證去審判去爭辯,
難道些資源很廉價,
最後,反死聯盟你願意拿你的納稅錢繼續去養這些沒天良的人,
我可不願意,
法官三審定讞,請尊重社會法制,
斃了...說難聽一點,還好而已!!
lavender00323 wrote:
網路辱罵也能開罰!我...(恕刪)

大大~~不好意思...又是我~~
其實只要釐清一個觀念...
如果網路上的辱罵就不算是辱罵...
如果在網路上恐嚇說要對方的命不算恐嚇...
以後要預謀殺人也只要在網路上計畫...就算警察知道了也一樣不能拿預謀殺人逮捕他了~~

事實上...網路上的言論
是跟口頭上的言論具有同等效力的!!
並不是社會病了~相反的這是再維持社會安定...
若是網路上的言語不去做規範...
那在網路上被罵or被恐嚇的人只能認栽嗎?
那跟大家重視的被害人人權的基本意旨不是就相違背了~


法律有從新從輕原則

但...都還沒釋憲何來先斬後奏?

難道...法律要為這些死刑犯作修改嗎?
OPOPOP 努力UP
cclelouch wrote:
: http://w...(恕刪)


這些人權團體才是真正最該死的
不但是勇哥要多簽

法官也要從重量刑
別躲在法院吹冷氣受保護
然後整天替加害者考量人權還邊領善良百姓薪水

刑法應該簡化
視輕重 基本不得上訴不得緩刑

然後重點是

累犯就應該死刑
有過一次自新機會就不該再犯

重大刑責者 應該滅屍
就是死後屍體應該受到凌辱 也不得全屍下葬

喪盡天良者
應千刀萬剮 不得死刑 三天兩天割肉餵狗 烙印在臉上 凌虐直至老死....


這樣台灣的秩序會不會好?
會!!!

讓我當總統吧
tomsymix wrote:
立法確定死刑執行?r...(恕刪)

大大您誤會囉...我的意思就是現在的立法是確定執行死刑
所以那些人再怎麼反對死刑都只是口號...
要成立廢死...須由人民決定...

那些人愛說什麼...隨便他們去說吧!!
把它當耳邊風就好了~~
只要人民堅定信念...立委諸公自然也不敢背道而馳
立委只要一天不通過廢死法...廢死聯盟的訴求就都是空談
至於那些要讓他們怎樣怎樣的話語到也不必了...
這社會本來就有許多聲音...
如果因為不同意他們就要對別人怎樣...那我們的社會才真的病了~~
richard7083 wrote:
大大~~不好意思.....(恕刪)

網路上的不算
那警察頭可大了

都在網路上釣魚...騙人家出去開房間..抓人

申請釋憲啦.....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台灣人不是很喜歡公投嗎!?

那就來公投死刑該不該執行嘛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因為男人不壞 女人不愛嗎?!
想必她是超愛壞男人的

為什麼要維護 侵害他人生命人權的罪犯?

廢死聯盟

思想上有著嚴重扭曲誤解的錯誤邏輯
他們維護的對象 做的就是他們最反對的事

被罪犯犧牲生命的無辜受害人 他們的人權又在哪??

反正 死刑犯處死後 就不在廢死聯盟的保護範圍內啦


因為廢死聯盟是覺得死的人是沒人權可言的

那就該趕快讓死刑犯沒人權

讓廢死聯盟去體會一下 受害者家屬的心情

讓他們去體會一下 自己的行為是多麼的充滿矛盾與愚蠢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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