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小葉綠茶 wrote:
咕?不是吧?明明就是...(恕刪)


不要再笑他了 這樣他要是不敢出來

我們就找不到人虧 也沒得笑 自制一下




對厚 他可能會有分身 帳號

一個人的犯罪理論應該不會因換帳號而改變

s55556 wrote:
台北縣市約600多萬...(恕刪)



你漏了 離鄉背井 戶籍沒在台北的遊子

中南部可是很多人上台北打拼


battery0922 wrote:
我看到又超羨慕的因為...(恕刪)




老天爺 不會給我撿到這麼多的..........都只讓我撿到1~1000元

s55556 wrote:
瞎扯羊你可以猜沒前科...(恕刪)


真是我親友撿到4.8萬

我會叫他們請客當封口費~~

s55556 wrote:




一個人的犯罪理論應該不會因換帳號而改變
...(恕刪)



沒錯,【江山可改、本性難移

吐司羊 wrote:
你漏了 離鄉背井 戶籍沒在台北的遊子

中南部可是很多人上台北打拼

中南部在台北工作的遊子

一千萬人扣掉六百萬人口(台北戶籍所在地),還有四百萬人 (整數算法)

有四百萬人以上嗎??

需不需要把外勞也算進來??

腦袋邏輯到底有啥問題阿你
恩,你說的算~~~!!!!

吐司羊 wrote:
沒前科 又沒有 部落格 愛秀自拍照的人

是喔~那第一次作姦犯科只要沒前科都不會被抓到嗎??
吐司羊 wrote:
戶籍沒在台北的遊子 ...(恕刪)


叫你去估一下都不聽

你知道人口普查的意思嗎

人口普查對與普查對象的定義嗎

你所提的都已經在包含在內了

給你一個機會 去估一下普查對象為何?





等等我會補充在此 如果你估對了 我就不補充了

叫你讀書不讀書 叫你估狗不估狗



補充如下:
住戶及人口部分:
凡普查標準時刻,居住於臺閩地區境內之樣本普查區範圍內所有住戶
以及居住滿6個月,或預期居住6個月以上之常住人口,均需接受普查
,其範圍如下: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包括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及其眷屬
(但赴國外留學、經商或定居,離境超過6個月以上者不查)。
2.所有外籍與大陸港澳人口,包括外籍勞工及外僑
(但外國駐華文武公務人員及其眷屬不查)。

s55556 wrote:
叫你去估一下都不聽你...(恕刪)


我至少10年都沒看到 警察按門鈴來做戶口調查

上次看到警察來做戶口調查 警察還是穿黃色制服

戶口調查到底多久沒做了啊?
雖說樓要蓋下去,但也不要被人模糊焦點了.....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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