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pbqcm wrote:
學校聲明很隨便 會讓人誤導 ...(恕刪)


國立高雄大學也無法作出顛倒輿論的事情

所以僅能低調發出這結尾聲明

台灣從事教育的官 很少見到熱血派

當然很遺憾的是仍然沒看到 高大有嚴厲一點的說法 跟深刻檢討

不過與 首發聲明 相互比較下 強烈偏袒消失 取而代之是大家都不要得罪的圓融說法

當然要就聲明 逐項檢討 當然絕對還有針砭的空間



獎學金 跟 募款 一事 校方是不會自打嘴巴 兩女更不會害己又害校 但是不失為一個很好的新聞題材



我們不是記者 沒有內線消息的能力

接下來只能期盼 兩人向李婦與社會致歉 並雙手奉還6000元 給一個句點

如此而已.


s55556 wrote:
國立高雄大學也無法作...(恕刪)

接下來只能期盼 兩人向李婦與社會致歉 並雙手奉還6000元 給一個句點

就是繼續蓋就對囉?!
管妹...是誰啊?
本校專案小組於99年12月15日前往土城廣福派出所,該所承辦員警因請假,失主李姓婦人則多次聯絡未果。專案小組僅就潘姓校友部份取得說法並觀看派出所錄影畫面,因專案小組並無相關調查權,實無法了解全案原貌。
=> 實無法了解全案原貌。
=> 那可以再去 何況可以電話連絡 承辦員警 .
事關校譽 怎麼可以不查清楚說明白 ? 到底 是李婦給紅包 2000 但被強要求 6000
還是如潘女說的 ?

到底誰說謊 ?? 我想很多網友 只是要真相 ..

不過
校方轉彎給了答案
請大家看聲明吧 ..

2.本案潘姓校友業於99年6月自本校畢業,其拾獲遺失物,索取三成報酬金,行為雖屬於法有據(民法第805條),惟仍不符社會期待,未來類此個案,建議宜以高道德標準為主要考量,審慎思考是否行使本項請求及留置權。
==> 所以高雄大學已說, 是潘女 索取三成報酬金
不是李婦主動提供 ..



不過 高學大學 可否對網友討論 清寒獎金 或是
動保社 有沒有資格慕款一事說明下 .. 勸募須要一定程序
動保社 有沒有資格慕款 而且還是校外人 .

這是最新的聲明?有說跟沒說一樣!
「專案小組」既然沒有調查權,幹嘛跑來台北?念法律的會不知道「專案小組」有沒有調查權?
無法瞭解原案全貌,當初為什麼「理直氣壯」的發表聲明?
既沒有調查權,現在又說不瞭解,這份看不懂聲明到現在才發表,難道還要逐字討論?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taiwan2008 wrote:
本校專案小組於99年...(恕刪)


真象是沒法浮出台面的,大家說好就好了,咩咩不是說高雄大學要告有損校譽的人嗎?
看到高雄大學的聲明就知道,高雄大學敢告嗎?
倒是駡警察說謊的人要注意了,社調案後置處理方法很多,在這民主法治的社會,惡搞一定不會,但未來總會有人為說謊及亂指責懊悔的。
好囉~~
看來這筆款項.....暫時會由高大動保社保管處理的樣子


話說一群人浩浩蕩蕩的趕到台北
就只到警察局泡個茶



校方要是真的有錢處理,可以參考一下小弟前面說的

依提存法,將該款項提存到地方法院提存所

關於國立高雄大學 校方最新聲明 晚上的即時新聞






klaussshoestring wrote:
送回警局的不求三成可...(恕刪)


送回警局的不求三成
可是沒送警的更多

失主報案後,員警沿街循監視器追查後,由里長、爸媽請出來還的也很多,甚至還有看到拾獲人甲地上了公車,由公車監視器看到那一站下車,續在乙地公寓內查緝到。(所以鄰居大家都知道住那一戶的誰,發生什麼事)

咩咩兄,坐自小客更快被抓......

另外不要以為臉厚就問不出來,如果有測過謊的就知道
s55556 wrote:
關於國立高雄大學 校...(恕刪)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6000元還是沒還人家就對了.

讚啦,好建材.

本工程,繼上上週進度神速之後,在上週及本週,均有進度緩慢的現像,盼改之.

東方海皇 wrote:
所以...簡單來說....(恕刪)


潘女自認没錯

高雄大學調查後真像不明也敢不認錯

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到現在收據帳目不清不楚仍死不認錯


6000元到底還李家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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