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 Laih wrote:看這幾天的新聞,突然...(恕刪) 背後有個有錢的靠山 人生選擇比別人多 請的律師也比別人多有錢 有特權又逍遙 而窮人命如螻蟻家境富裕的潘小姐 願意 守法捐善款 很值得鼓勵
萬華老人 這個冬很難過喔道德聖人 應 負起相關責任 利用與論要求別人 原封不動的還失款像這種 因為不能要3成 而選擇全A起來的寒蟬效應 該如何處置?慎重呼籲 道德聖人 速速 捐點錢 給萬華老人表現出法內正義 和 世界大同 的情懷不然下個萬華老人 可能又會出現在新聞上了
吐司羊 wrote:背後有個有錢的靠山 ...(恕刪) 什麼叫守法?你先搞清楚動機還不遲。那叫『依法』有請求報酬的權利,但法條上沒有說遺失者一定要給三成報酬啊!。為何不能在啃得雞解決?還大費周章的跑去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