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司羊 wrote:潘小姐守法又有愛心 ...(恕刪) 從收據及放話,潘女的問題可大了高雄大學的聲明可看出,潘女確實為爭3成籌酬,另外為了以避免姓婦人與警察想通了出來舉證,高雄大學聲明也強調是潘女片面之詞,未來如果真的真象大白時,高雄大學下不了車,到時校長就真的要去種田真像一直都想出來,是高雄大學一直不敢說出來
吐司羊 wrote:你覺得是 還的錢多還...(恕刪) 不要轉移話題,就是因為路上撿錢要貪為己有、說謊、作假收據及不明是非的人越來越多,所以大家要把潘女的事,大家告訴大家,讓大家都知道,才為逐步潘女等撿錢要貪為己有、說謊、作假收據及不明是非的人排除於社會之外。我沒有捐給萬華老人,但有捐給國小治白血病的小朋友,而且有合法及感謝的國小收據,我知道你下一句要問什麼,人在作,天在看,,,,,,,,要對的起良心,小心現世報入出境管理局都有照片了,看來有人没機會在為台灣服務了
撿到錢1.A起來 有罪2.繳回要3成 無罪3.繳回不求酬 無罪67%鼓勵+33%逞罰 的機制 外加 網友的努力怎還會發生有人選擇 A起來的行為 ?萬華老人都等好幾天了 都還沒有人去交還失款現在發生了寒蟬效應 該如何是好??為了實現 正義 快快捐款幫助老人~~您的愛心和正義 該拿出來了 大家一人一百救老人PS:萬華老人將因 人言可畏下的寒蟬效應 而成為第一位犧牲品嗎?
oox2x1x3xoo wrote: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恕刪) 本來我也是這麼想,自己按槓起來不就好了。後來想到台北縣的監視器增建計畫新聞,說不定害怕被拍到吧!可能要吃上侵佔罪嫌。而且還是兩人一起撿到的,一個人可能吞不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