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3點1. 原告 曾經檢察官不起訴 2次 第三次才起訴有人了解 不起訴 2次的原因嗎 ?2.上法院 請律師要花錢 請大律師 要花更多錢這案件 既然 曾有 不起訴那麼 也會有 無罪 或 沒侵權 判決的可能誰肯花錢 請大律師來打官司3. 原告 為什麼要求償 300 還是 500萬 ?因為她很有名 ? 還是上法院 請求賠償 數額是不是 越大越好 ? 法官會怎麼想 ?以上
kunfeng2002 wrote:我問個問題一堆人可以...(恕刪) 在現實生活中,你講的我也同意呀但在法律上..........誰搶先,就是誰的orz............雖然現在有些些進步,有的公共財不可以如何如何但還是有進步空間,要在智慧財及公共財上畫清,還要好久!!--nike的只是一個勾,卻也是個設計!!
5xn wrote:看了整篇討論串我發現癥結點還是在專不專業的問題耶對於沒受過美術專業訓練的人而言差異容許率很高但是對於受過illustrator訓練過的人而言貝茲曲線拉出來的弧度要這麼像你說不是抄襲我真的無法置信所以整個就一直是雞同鴨講容錯率的判斷值實在差太遠根本就無法這樣討論這件事對我而言就是個抄襲沒有長期用以拉畫線條的人就不要再拿什麼"金魚就是長這樣"的點討論了吧...(恕刪) 好...就算是抄襲好了....問題是""這金魚圖""到了法官那裡...法官會認同這"""原圖"""是一件可以受著作權法所保護之客體嘛?如果法官不認同呢?
kunfeng2002 wrote:我問個問題一堆人可以...(恕刪) 原告並沒有說"金魚只有自己可以設計"啊?你是哪邊看到的?今天的癥結點是在.被告原告的圖是同個模子出來的假如今天被告畫的是或是還是我想原告一定無話可說.還會想說這金魚畫得真好啊.這喜餅盒子真美然後路過丹比的店-.-而不是看到這樣的圖然後大驚失色
kunfeng2002 wrote:那完啦!!所有動物的...(恕刪) 只要找的到的都可以去告囉,我說真的!!!!法律是不告不理,但告了人要負舉證責任,而提出來後,就換被告提證了!!!這是我的經驗orz.............--而且,不只我國這樣,台灣有很多東西,明明是台灣人種的花,但是我們沒有去弄法律程序,國外的人搶先一步,那我們原創的東西就變成別人的智財。不過這是提外話啦!
kunfeng2002 wrote:那完啦!!所有動物的...(恕刪) 我記的幾年前米迪亞暴龍的LOGO抄襲日本TOMY玩具米迪亞也說:暴龍的化石不就都長這樣,我們也是看著化石設計的...後來還是米迪亞總經理飛到日本去跟人家道歉!!你覺得這個劇情是不是很像!!參考圖
伊娃娜西 wrote:原告並沒有說"金魚只...(恕刪) 我都說橙果是抄襲那女學生了你還一直繞著有沒有抄的問題誰在意女學生跟橙果啦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橙果設計有copy人家的機率很高x200這樣夠不夠我想了解是的自然的型體可以申張為設計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