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司羊 wrote:譴責和要求別人 不...(恕刪) 道德有不同層次的標準,所以法才會被說是最低的標準,因為法不一定切合實情的道理,它只是在雙方爭執不下時的一個妥協方式!很多人就是因為這樣喪失不少權益,也讓人"賺到"不少利益,並不真的公平合理!而且今天大家不正是拿更高標準的道德,來批判這個有問題的低標準?當然,這對不守法的人來說,守法已經是很高的標準了,畢竟四肢著地嘛,總會比人矮.....很多截...
吐司羊 wrote:1.A起來 >>沒人知道 自花自爽2.繳回要3成 >>罵臭頭 不可選擇3.繳回不求酬 >>薪水1萬的奴工........恕刪前三項為自私自利人的想法再多幾個現在社會心理健康的社會群眾選項4.就算薪水1萬,不欺上天及自己良心>>.繳回不求酬,受到大家表揚及肯定。5.知道收取收入不好家庭失主的酬金,一定會被公評且罵臭頭>>繳回不會要3成。6.A起來 >>沒人知道 自花自爽,但隨時警察上門,鄰居指點,一直痛苦,為了未來平安,快送警局,那天拘票臨身,就後悔末及了....大家都有捐過錢,不論多少,永遠超越自私自利的人
萬華老先生都快活不下去了 ~~請快去救救他各位道德先進們請速速快捐款去給萬華老先生時間一秒秒過去 受害者越來越難熬了各位 道德先進 的 教誨 讓撿到錢的人 甚至連 要3成的偽君子都懶得做了當遺失物的受害者越來越多 希望 道德先進們 良心永遠都過得去!大家都有捐過錢,不論多少,永遠超越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快去幫助萬華老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