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大家先長點知識再繼續吵 會比較有內容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69588&m=f&last=18181517
The Wingman wrote:
你那種養殺人犯全給人...(恕刪)


完全地不認同!

補助貧苦家庭是社會救濟/福利的一環,跟要不要死刑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事,
把貧苦家庭跟殺人犯擺在一起論述只會顯現出你的荒謬!

降低誤判率不是人權團體的責任,這是在說人權團體就只會耍耍嘴皮嗎?
不過說的也沒有錯,前法務部長王女士就只想主張她的理念,什麼改革跟說明都沒有進行!

我還真的不知道廢死刑聯盟跟台灣的民主自由有什麼關係?
回贈一句: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無視高達八成反對廢死的意見就要強行廢死,這有尊重民主自由嗎?
我看是在踐踏民主跟反對廢死的人的自由吧!

是誰或者什麼證據可以證實廢死就是社會比較進步,人類比較進化?
那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沒有死刑,不代表沒有無辜的人被殺,
一樣有無辜的人被殺,哪來的社會比較進步?
一樣有無視生命無價的人取走他人性命,哪來的人類比較進化?

jenghan wrote:
法律對未成年的殺人犯與成年的殺人犯,規定刑罰不同的原因何在 ?

忍不住想糾正你,
法律對年滿18歲和未滿18歲的殺人犯有不同的規定,
年滿18、19歲的未成年人仍可判死刑。

jenghan wrote:
成年與未成年的區分,固然是一種文明與進步的表現,但這樣區分的原因為何 ? 這樣夠嗎 ? 這樣好嗎 ?

再強調一次,
是年滿18歲和未滿18歲的區分,
不是成年和未成年的區分。

成年=年滿20歲。





來 大家先來長點知識再繼續吵 這樣會比較有內容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69588&m=f&last=18181517
ddoll288 wrote:
那我們更該想一下既然他們這麼少數就能獲得這麼大的關注
其背後的因素為何?
這也是我一直很想釐清的
所以才會繼續關心這件事情

廢死這件事情想像得到將來一定會被過案成功的啦
真的不想將來再來後悔 所才想盡一點心做一下努力


ddoll288

公佈一下你的基本資料 包括有什麼家人、住哪裡等

然後再學學王輕瘋 在這裡宣示

你的家人即便被殺害了 你也會原諒這個行兇者

並向法官請求不要判處行兇者死刑

你敢不敢??

如果你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到

你有什麼立場要求這社會廢除死刑??


我相信 大部分的民眾只想要有個免於恐懼的生活環境而已

你 大概不知道 我國目前沒有永久監禁、不得假釋 的 刑罰吧

要廢除死刑 不先把永久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 先制定出來

是要這些死刑犯關幾年出來後

再增加這社會上無辜受害的人數嗎?


喊喊"廢死刑"

享受自以為比其他人道德高尚的優越感 自爽

卻要這社會再度增加受害人

這種喊廢死的人 心態是否"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小心 總有一天會死到你家
重複發文自刪

因為剛剛塞車了 以為沒過又傳一次
剛剛才看到有人問我...說我就是支持廢死著 這位仁兄 你看錯了吧
別太心急自己慢慢去看前後...不要斷章取義看到黑影就開槍好嗎?
你真的誤會大了 哦 哈哈...

---------------------------------------------

令人疑慮的幾點請各位幫我解疑

1.廢除死刑改終生監禁...有算過改判一個人平均要耗費多少資源?
2.終生監禁後續會不會開始了一連串減刑各種藉其他之故沒多久又出獄了呢?
而若犯人因此又殺了人不是又是又再一次循環而已 這些種種可能要耗費多少?
3.因這項"福利"而後造成的人命傷亡之責任該歸屬誰?
4.因為要終生監禁...是否日後到處可見監獄(實在不夠住)
5.就算真的能關這些罪犯一輩子啦 請問這意義在哪裡 能否提出更具體有說服性的說詞
更別說也許有些罪犯根本不想這樣活著呢
6.沒有死刑這件事對善良的人有什麼益處?這個應該很重要吧!
7.沒有死刑之後是否接著所有的罪刑都得跟著降低刑責呢?(那似乎無利於防止犯罪吧)
8.所謂反社會性格的罪犯殺人無罪惡感的這種 若也能假釋出獄 誰能保證不會再殺人?
若再殺人呢?責任歸誰?

以上這些是我邊想邊寫出來的所以其順序不等於輕重順序


附註

廢死團們若都沒先去計算這些即將(可能)出現的耗損就提出來要廢死
這樣...會讓人覺得很不負責任
Shuuta wrote:
刑法第273條:...(恕刪)


Shuuta 你好,

感謝您針對我的內容做出回應,不過似乎有斷章取意之嫌,您跟上一頁的 "破費阿" 兄 (姐?)
可能是漏看得我文中的前兩行:

Jenghan wrote:
#1>有人說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根本無需討論,任何的討論就都是廢話。真的嗎 ? 真的嗎 ? 真的嗎 ?
#2>這是過度簡單的思考方式,其粗糙程度跟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或者 "633 我們準備好了" 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過失殺人 要人償命是不是天公地道 ?
若被殺的人可惡到極點,( 但熟讀法律不做會被判死刑的惡行 ),殺人的人是被其欺凌的人之一 是不是 ?
若殺人者只有十五歲 要他償命是否公道 ?
若殺人者真的以為這些人被殺之後 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沒甚麼大不了呢 ?


我之所以舉出一些 "殺人不見得判死刑" 的例外,並不是不知道法律在這方面有特別的規定
而是要質疑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這樣的邏輯是否真的如許多網友所說是天經地義 毋須討論。
( 最後一項是泛指殺人者的犯意有無,與對犯行後果嚴重程度的評估能力 )

若是這樣,正義之士要不要連署請立院諸公廢止這些 "殺人不償命" 的惡法 ?
若不是,表示各位也同意事情不是只有 "殺人償命" 這種非黑即白,簡單無比的邏輯囉

當然目前被判處死刑的人多半都惡性重大,殺人如麻,似乎比較黑白分明一點。

繼續剛才沒講完的,我說我現階段支持死刑執行,但要我投票我會投 '廢除死刑' 一票 原因何在 ?

因為我不太喜歡見到社會與論與網路上,抱持多數意見者不明所以地對少數抱持不同意見者的汙衊辱罵

"輿論追殺"時唸的咒語我都要到背如流了,了無新意

要不就是要反對者自己出錢
要不就是讓親人朋友被殺殺看
要不就是片面聲稱反對者只考慮罪犯人權而忘了受害人與受害家屬的人權
要不就是廢死以後重大犯罪必定節節高升

目前這個狀況我選擇投 "反對死刑",反對的不是死刑本身。
而是我看到諸多死刑支持者將死刑視為報復的手段,藉著毫無生產力的報復來尋求公平正義,
似乎對於探討問題的癥結毫無興趣 ( 也就是樓上某網友說的,死刑是治標,文明教化是治本... 需要標本兼治 )
看完整其主張的內容以後 (應該說是咒語),從這些批評反對者的言談中感受到了諸多的恨意與不滿

對於 "數人頭投票" 我有一個簡單的法則,那就是

1. 如果你對於現狀滿意,那就站在多數人的一邊。
2. 如果你對於現狀不滿意,那就站在少數人的那一邊。
3. 若兩邊都不滿意 或者兩邊勢均力敵, 那就只好大聲抗議 表達不滿 若可以的話,投廢票。

以上我選 2. 我認同適當的死刑存在,可以是有效的司法與治理工具。但我反對將死刑視為報復手段。
王清峰既然要實行廢死
可是又沒有作為
不為廢死鋪路
譬如提出修法 多一個刑法叫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 特赦
除非有新的事證證明該囚犯是誤判 否則不得更改
所以不依法行政以外 又怠忽自己的理念
看不出她高尚在哪裡??? 只覺得她怠惰 又假清高

如果我們有終身監禁 介於死刑與可假釋特赦的無期徒刑之間
這樣強烈反對廢死的民眾就會減少

如果終身監禁 可是現在政客們又過度強調囚犯人權的情況下
如看液晶電視 有冷暖氣機 有健身房 有專人醫院戒護等等
那簡直比外面的中下階層過得還爽 直逼中產階級 那也不行
所以准死刑犯的生活舒服度 應該低於社會上最貧困的家庭水準之下
才能達到懲罰的效果 有任何疾病 直接讓他自然死亡 不應救治
因為外面的窮人也是如此
進刑牢 就應該只能過最痛苦的人生 過除了溫飽以外 最窮之人所過的最慘的生活
怎麼還可以有娛樂?

另外我們的成本並非只是養死刑犯
還要蓋一座永遠無法越獄的監獄 與永遠無法讓死囚犯有任何上下其手的看守制度
請問台灣有嗎?
請問廢死的成本只是養44個死囚犯嗎?
我看可以拿來養四萬個貧困家庭了

因此為確保廢死後 死刑犯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以免被偽善的人權團體在將來搞成過得比外面窮人還舒適
要我支持廢死可以 可是請先將死囚犯 做成人彘
斷手斷腳瞎眼聾耳 餵以豬食 並且隨時提共受害家屬凌虐
這樣我就舉雙手贊成廢死
hello
死刑真的只是報復的手段與想法而已嗎?
你這樣的論斷要不要再思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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