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結案/{發洩文}客服人員就該這樣被罵嗎?


無責任小添 wrote:
同意
請hwsbetty將公司寶號公布,讓大家知道,這樣自有公斷,看以後還有沒有人光顧貴寶號。
簡單的講,公司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回答事情,而不是站在幫消費者解決事情,請問消費者可以買單嗎?
口碑是如何創造出來的?絕對不是因為叫客戶舉證而得到口碑的。幫客戶解決問題,就是公司服務。如果出了狀況,公司動不動就叫客戶自己解決,請問我還找你這家公司幹嘛?
奧客自然有人治,但公司經營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把所有的客戶都當成奧客,那公司大概經營不久。
老話一句,bwsbetty是哪家公司的,請報上名號,我一定不會去消費,也會幫貴公司宣傳,請我朋友和客戶自己注意,不要跟貴公司有任何交易往來


哈,你這樣不是很為難她嗎?

不過文章看到這邊有一個體會,客服還真不是人當的,

每天來一兩個神經病亂飆髒話,真會影響心情,不過既然都選擇了客服這個職業,

如果別人飆髒話就受不了,一直在意被人身攻擊,

一樣米養百樣人,那我只能說進了廚房還怕油煙嗎?

無責任小添 wrote:
請hwsbetty將公司寶號公布,讓大家知道,這樣自有公斷,看以後還有沒有人光顧貴寶號。
簡單的講,公司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回答事情,而不是站在幫消費者解決事情,請問消費者可以買單嗎?
口碑是如何創造出來的?絕對不是因為叫客戶舉證而得到口碑的。幫客戶解決問題,就是公司服務。如果出了狀況,公司動不動就叫客戶自己解決,請問我還找你這家公司幹嘛?
奧客自然有人治,但公司經營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把所有的客戶都當成奧客,那公司大概經營不久。
老話一句,bwsbetty是哪家公司的,請報上名號,我一定不會去消費,也會幫貴公司宣傳,請我朋友和客戶自己注意,不要跟貴公司有任何交易往來(恕刪)


1.從頭到尾..可沒有說把客戶當澳客
2.從頭到尾..也都說請客戶一起幫忙處理事情
3.幫忙解決問題是應該.但很多事情不是單方面的..
4.謝謝您的指教..
只能跟妳說
辛苦了!!放假時,多多放鬆妳的心情吧~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哈,你這樣不是很為難...(恕刪)


台灣大部分的客服都這樣做.

他還問哪家?真沒出過社會?
我說說個人經驗吧~

我也是在客服部門工作,實際幫客人查過幾次超商未入帳的款項,

客人也是說感熱紙小白單不見了,只有超商蓋店章的收據。

我們會拿著收據的傳真向超商金流窗口查詢,

但幾次下來,對方真的不認蓋店章的收據,反而回覆我們說,請我們轉告客人去超商找店長釐清問題。

接下來比較常發生的結局如下:

1.客人真的有繳,是超商的問題。

2.客人帶著一疊帳單去,超商獨獨刷漏了那一張,卻在蓋店章時每張都蓋到了,實際是沒有繳。


所以請客人直接找超商並非完全錯誤的做法,

只是我們也明白客人的心態,明知超商不會認這個店章,也是先查再說。


不認店章只認感熱紙小白單的理由前面有大大已經說明了,

感熱紙小白單是必須刷了條碼收了錢才會印出來,但章誰順手拿起來蓋一下都有可能。
無責任小添 wrote:
同意
請hwsbetty將公司寶號公布,讓大家知道,這樣自有公斷,看以後還有沒有人光顧貴寶號。
簡單的講,公司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回答事情,而不是站在幫消費者解決事情,請問消費者可以買單嗎?
口碑是如何創造出來的?絕對不是因為叫客戶舉證而得到口碑的。幫客戶解決問題,就是公司服務。如果出了狀況,公司動不動就叫客戶自己解決,請問我還找你這家公司幹嘛?
奧客自然有人治,但公司經營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把所有的客戶都當成奧客,那公司大概經營不久。
老話一句,bwsbetty是哪家公司的,請報上名號,我一定不會去消費,也會幫貴公司宣傳,請我朋友和客戶自己注意,不要跟貴公司有任何交易往來


請hwsbetty將公司寶號公布,讓大家知道,這樣自有公斷,看以後還有沒有人光顧貴寶號。
以屬於這間公司的客服身份來說 我想開版的大大並未獲得公司授權做這件事
#381的做越久...大大說:哈,你這樣不是很為難她嗎?
我倒沒覺得有什麼為難的 沒權限可以公布公司名稱 同樣也沒權限可以公布客人姓名
照規定來就好了 畢竟人在屋簷下 只能挖鼻孔

簡單的講,公司方都站在自己...消費者可以買單嗎?
公司站在自己的角度回答事情?
我是沒在這樓裡看到公司官方跑出來回答啦
我只看到的有開版的大大 以客服的角度在敘述
再加上客服方轉述的 客人的部份言行

口碑是如何創造...而得到口碑的。
嗯!同意後面那一句 而前面那一句所問的 我從政客在新聞裡的表現裡學到的方法是
<選擇性的部份公開>
以開版的案例來舉例:把畫面安排順序如下
畫面1.部份客人依其方便的習慣至超商繳費
畫面2.超商感熱紙上印著請客人留存做為證明的字樣
畫面3.部份客人無視之後把感熱紙丟棄或不知道放哪去
畫面4.某客人的款項去向不明 導致該客人的電話被停話
畫面5.該客人打電話到電信公司 以蓋章的繳費單傳真 要求復話未果 而辱罵客服
畫面6.客服忍耐該客人的謾罵
畫面7.客服在掛電話之後 努力請公司相關部門 協助處理該客人不合公司規定的要求
畫面8.公司主管得知客人提出了不合公司規定的要求 仍協助處理
畫面9.公司主管及客服站在客人的角度協助處理 也同時忍受著客人謾罵
畫面10.字幕(我們努力為客人服務的客服人員) 然後把公司名稱用可辨識但小一點的字體打上公司名稱
創造口碑?我的方法應該算是很拙劣(羞...

幫客戶解決問題,就是公司服務。
在什麼樣的限度內 幫客戶解決問題 則是公司制度

如果出了狀況,公司動不動就...找你這家公司幹嘛?
如果公司沒有制度規範 哪些是客人的責任範圍 哪些是公司的責任範圍
動不動就把把客人出的狀況全都由公司承攬解決 請問這間公司是不是慈濟體系的子公司?

老話一句,bwsbetty是哪家公司的,請報上名號,我一定不會去消費,也會幫貴公司宣傳,請我朋友和客戶自己注意,不要跟貴公司有任何交易往來
請問宣傳的拒消費理由是哪種?
1.只陳述某客人對該公司提出要求而被擋下的部份 避免討論該客人的要求合不合理的部份?
2.以消費者的角度 認為該公司的服務應該無限制 以期符合任何類形客人的無限要求
3.客觀的分析該公司的服務 把有限度的服務當成(公司經營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把所有的客戶都當成奧客)的證據 所以應避免成為該公司的服務使用者

我同意公司通常都只站在公司營利的角度 來對待消費者及客服
不會站在客服或消費者的立場去處理事情

也同意消費者應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爭取該公司提供該有的服務
畢竟電信公司實際提供的服務 跟廣告裡宣稱的有認知上的落差

只是這個案例裡的客人 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要求(客服)提供(公司)才給的起的服務
個人不認同這種要求及行為 當然其他大大也可以陳述自己所認同看待事情的角度

謝謝 請繼續指教
香菇女王 wrote:
接下來比較常發生的結局如下:

1.客人真的有繳,是超商的問題。

2.客人帶著一疊帳單去,超商獨獨刷漏了那一張,卻在蓋店章時每張都蓋到了,實際是沒有繳。


所以請客人直接找超商並非完全錯誤的做法,

只是我們也明白客人的心態,明知超商不會認這個店章,也是先查再說。


不認店章只認感熱紙小白單的理由前面有大大已經說明了,

感熱紙小白單是必須刷了條碼收了錢才會印出來,但章誰順手拿起來蓋一下都有可能。(恕刪)

先說1.那就表示樓主情形.該客戶是有繳的可能.

2.今天換作是銀行~有客戶一樣帶了一疊帳單去,行員獨獨刷漏了那一張,
卻在蓋職章時每張都蓋到了,實際是沒有繳~
換做這樣~各位想想是誰的責任~
或許有人會說:超商店員要結帳、整理貨架、補貨、換發票等等一大堆事情
但~這些干消費者啥事~既然超商收了這筆錢(服務費)~不就應該認真處理嗎?
如果人手不足~超商應自行評估人員增派或專責不是嗎?
當客戶給了一堆帳單~收款的超商人員原本就應該認真核對並加以核章
不能以"順手拿起來蓋一下都有可能"來搪塞
如果銀行行員以上述理由來回應客戶~客戶會接受嗎?
相信大家都不會!

渴望自由 wrote:
以開版的案例來舉例:把畫面安排順序如下
畫面1.客人至超商繳費
畫面2.超商感熱紙上請客人留存做為證明的字樣
畫面3.客人無視之後把感熱紙不知道放哪去
畫面4.客人打電話到電信公司辱罵客服的
畫面5.客服忍耐客人的謾罵的
畫面6.客服在掛電話之後 努請公司相關部門 協助處理客人不合公司規定的要求的
畫面7.公司主管得知客人提出了不合公司規定的要求 仍協助處理
畫面8.公司主管及客服站在客人的角度協助處理 也同時忍受著客人謾罵的
畫面9.字幕(我們努力為客人服務的客服人員) 然後把公司名稱用可辨識但小一點的字體打上公司名稱(恕刪)

畫面4.客人打電話到電信公司辱罵客服的
這句話有點問題!
依您所說1-3來看若雙方無口角~絕大部份不可能有人會立即辱罵客服的
就好像絕大部份不可能有客服會直接回答
XXX.你繳費熱感應收據愛傳不傳~不傳然視同未繳費~直接掛電話
更何況該客戶有傳蓋店章繳費單了

當然~樓主案例所言屬實的話~該客戶口德不好是要譴責的

ken8686 wrote:
畫面4.客人打電話到...(恕刪)


謝謝指教
我沒注意到的語病導致邏輯不順
劇本已修正 感謝您的提醒
不過案例裡面的款項到底去了哪裡 似乎還是沒查出來
所以我也不敢擅自把劇情弄成哪一方面已經確定有錯誤疏失

香菇女王 wrote:
我說說個人經驗吧~我...(恕刪)


你是站在服務客人,顧客至上的原則,代替客人跑去超商查單子
但不代表那件事情就是電信公司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1:跟超商對帳,超商確認有把錢給電信公司,那就是電信公司和超商的事情,由超商和電信公司釐清事實,那無庸置疑

但是事情是2:超商確認沒有把錢匯給電信公司,但是客人有超商的收據(入帳號碼,流水號,對帳單一應具全),那電信公司代跑一趟(但是不代表這是電信公司該做的事情),那也好辦

但是事情是3:只有一個店章,說得難聽一點,那個店章用處(前提還是那個店章是真的)只是告訴客人和超商兩方,某天有人有來繳錢,但是真正的收據?有去過超商繳過錢的都知道,超商明明白白講了,要對帳,請拿那張感應收據去查,自己把那個感應收據弄丟了,又去和根本沒有關係的第三者揮,就好像路上丟了錢,躺在地上耍賴的小鬼一樣

話說回來,若那一個店章是真的,基於消費者保護,如果超商沒有辦法提出錄影畫面證明消費者沒有繳錢,超商其實應該認栽啦,不過客人還是得自己去找超商,畢竟那是他和超商之間的事,電信公司在這種事情的立場,只是一個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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