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小楊5311 wrote:
付100元退100元...(恕刪)



當然有問題,不守約定就要賠償買方損失

這是交易,不是兒戲

記得某賣場之前錯誤標價,買方狂下單,之後賠償優惠卷
lintoptop wrote:
其實我是想說,針對你所言論點是有問題
買賣貴在誠信,且平等
單方面不守約定,這個交易就無法進行

我舉例是我家人最近遇到的

買7吋平板,寄來卻百分百不是7吋平板(5吋盒裝)

你認為就算不是也要收,日後再退

我只能說別以為,大家都很空喔!何必自找麻煩!

台灣y拍平台是有問題的,某些賣家也是!

你還是沒有去看使用規章嗎?

像你這樣完全不遵守平台規定的人..
說真的你完全沒有資格使用網路交易平台。

你這樣的行為只會帶給別人困擾!

說了幾萬次!商品有問題你必須要『舉證』!
只要你能舉證,簽收跟不簽收根本不是問題,商品有瑕疵賣方就是要負責處理!

你舉證了沒有?你到底舉證了沒有?
訂七吋來五吋,你拍照了嗎?你錄影了嗎?

你要怎麼證明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從頭到尾都在唬爛?

- - -

你訂了商品、又拒收..
這樣的行為就是棄標,這點完全沒有問題,這樣你的紀錄就是個沒有誠信的人。

但是如果你有舉證,這時候你就可以把你的證據提交給該平台,
如果證據確鑿,那該平台就可以幫您移除這個棄標記錄。

很多事情都有規定的流程,說過很多次了,你不喜歡不願意可以不要用..
但是你用了就要遵守,不然你就是負評!交易上沒有信用的人。

- - -

你用眼睛就可以分辨5吋跟7吋的盒子?
賣方會這麼無聊你訂7吋他『故意』寄給你5吋?

能不能不要再繼續這樣鑽牛角尖討論不必要之討論浪費資源?
你就保證你這輩子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有發生任何疏忽

訂貨你就簽收,有任何問題再來處理..

什麼叫你很空?
說了幾萬次你如果真的很忙很急,急到一定要馬上拿到正確的商品,

你為什麼不去實體商店?
買網路購物不就已經證明你不急著拿到嗎!!!!!!

lintoptop wrote:
當然有問題,不守約定就要賠償買方損失

這是交易,不是兒戲

記得某賣場之前錯誤標價,買方狂下單,之後賠償優惠卷


我想你完全搞錯了吧!像你這種人在網路交易平台真是可怕!
麻煩你公告一下你的帳號,我現在就要把你加入黑名單,拒絕交易!

你也知道交易不是兒戲?

不守約定就要賠償買方損失,那你訂了商品又拒收你有賠償賣方損失嗎?
什麼都是你對,別人損失都沒關係、只有你不能損失,你好偉大!

買方狂下單,企業賠償優惠卷?
這件事情是『標錯價』,跟你剛說的『買了又沒貨出』是兩回事..

請你不要一直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
這是該企業自己的行為、自己的決定,並不是法律規定要賠,懂?

有很多都不用賠的案例你怎麼不說阿?
買方下訂結果沒貨,這個要不要賠是法官說了算,不是你!

付了錢結果沒貨要賠償你損失?請問你是損失了什麼?值多少錢?

- - -
講直接一點,目前就你的言論..
在01上你已經累積幾百個負評了,珍惜信用。
幾個垃圾加在一起不過是一堆垃圾,不會變成一塊寶。
lintoptop wrote:
當然有問題,不守約定...(恕刪)


標錯價跟沒貨是兩回事.請問跟不取貨付款有什麼關連?有什麼問題?
金雞哥 wrote:
你還是沒有去看使用規...(恕刪)

金雞哥 wrote:
2014-01-20 22:02 by 金雞哥
你還是沒有去看使用規章嗎?

像你這樣完全不遵守平台規定的人..
說真的你完全沒有資格使用網路交易平台。

你這樣的行為只會帶給別人困擾!

說了幾萬次!商品有問題你必須要『舉證』! 你怎知道沒舉證?
只要你能舉證,簽收跟不簽收根本不是問題,商品有瑕疵賣方就是要負責處理!

你舉證了沒有?你到底舉證了沒有?快遞人員可舉證
訂七吋來五吋,你拍照了嗎?你錄影了嗎?快遞公司有資料
你要怎麼證明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從頭到尾都在唬爛?不關你的事,不需向你說明
- - -

你訂了商品、又拒收..賣方違約,買方可不履約天經地義,不然你要不要試試,角色換成你
這樣的行為就是棄標,這點完全沒有問題,這樣你的紀錄就是個沒有誠信的人。那是拍賣平台的問題
但是如果你有舉證,這時候你就可以把你的證據提交給該平台,
如果證據確鑿,那該平台就可以幫您移除這個棄標記錄。不行的,已經試過了,拍賣平台不管這部分
很多事情都有規定的流程,說過很多次了,你不喜歡不願意可以不要用..沒人喜歡遇見壞買家或壞賣家
但是你用了就要遵守,不然你就是負評!交易上沒有信用的人。

- - -

你用眼睛就可以分辨5吋跟7吋的盒子?我又不是瞎子,況且有快遞人員一共4隻眼
賣方會這麼無聊你訂7吋他『故意』寄給你5吋?裡面裝手機殼(賣方寄錯),要買7吋平板
能不能不要再繼續這樣鑽牛角尖討論不必要之討論浪費資源?你鑽的好像比較裡面
你就保證你這輩子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有發生任何疏忽至少我會認錯,並設法補救
訂貨你就簽收,有任何問題再來處理..睜眼說瞎話,明知有問題,有誰會收喔
什麼叫你很空?
說了幾萬次你如果真的很忙很急,急到一定要馬上拿到正確的商品,買東西買來用,不是買一肚子氣,好不好
你為什麼不去實體商店?就是要方便不行喔
買網路購物不就已經證明你不急著拿到嗎!!!!!!誰說,別鬼扯

我想你完全搞錯了吧!像你這種人在網路交易平台真是可怕!你比較可怕吧!好極端
麻煩你公告一下你的帳號,我現在就要把你加入黑名單,拒絕交易!你先吧!要把你黑
你也知道交易不是兒戲?當然!又不娃仔,堂堂大丈夫,有擔當
不守約定就要賠償買方損失,那你訂了商品又拒收你有賠償賣方損失嗎?賣方違約在先,請搞清楚
什麼都是你對,別人損失都沒關係、只有你不能損失,你好偉大!哪有這樣說,別鬼扯
買方狂下單,企業賠償優惠卷?沒錯阿
這件事情是『標錯價』,跟你剛說的『買了又沒貨出』是兩回事..本來就兩個議題,你沒事幹嘛扯在一起
請你不要一直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我還沒跳,不知是誰一直跳
這是該企業自己的行為、自己的決定,並不是法律規定要賠,懂?說甚麼?
有很多都不用賠的案例你怎麼不說阿?你想聽,可是我不想說不行喔
買方下訂結果沒貨,這個要不要賠是法官說了算,不是你!我那有說我說了算
付了錢結果沒貨要賠償你損失?請問你是損失了什麼?值多少錢?廢話,你要不要付錢給我,我賣沒貨的物品給你- - -
講直接一點,目前就你的言論..
在01上你已經累積幾百個負評了,珍惜信用。
你是管理員嗎?你管我要不要發言
lintoptop wrote:
當然有問題,不守約定...(恕刪)

小楊5311 wrote:
標錯價跟沒貨是兩回事...(恕刪)


對阿!但結果都是不出貨!都是失約

所以才會有補償買家,

跟樓主你一樣,因買方失約造成你的損失


對於失約的買家或賣家,相信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應該要譴責

並且要那些不守交易約定,得到應有的處罰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收到東西~賣家說17號就送物流了..我要了好幾天的寄件號碼.他今天(20號)才提供
但是也不是7-11用的10碼~而是英文+數字的12碼單號..

我17號凌晨就告知不購買~他說已經寄了..今天又給我以下的回覆
"回覆︰ 您好,賣場是將商品出貨至物流中心再由物流配往 7-11 哦!"


也就是說我取消時他根本還沒寄出..還威脅說不領貨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根本就是逼人購物..所以我不打算前往領取了!也不願意賠償原本說要給他的運費!要告就來吧!
blockquote>erika_nana45 wrote: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恕刪)
首先不建議你不取貨

買賣貨品是在雙方認同約定下交易

你要對你的約定負責

除非賣方先不守約定
7-11交易,一般約3天可到店,你可以用電腦查日期

再來賣方如有威脅你,是否構成恐嚇罪
你可以報警處理,如構成則交易約定是無效

買賣貴在誠信,歡喜甘願
賣家今天跟我說他今日才寄出!
我16號買17號已經在評價上聲明請他別寄了..
他21號才寄出~也不願意發是否購買確認信函讓我取消..
這樣是強迫購買!

我不會去取貨!
他還連帶害我沒買到便宜的
今天還告訴我便宜的衣料薄~要我先領了有問題再退換
可是他換貨要再給他150元費用~退貨要再自付200元
根本不符消保法..我還要去檢舉他咧!
說句公道話,如果本身是專業賣家,買家他不取貨付款本來就是自由,因為適用消保法七天鑑賞期(猶豫期),這時候就需要由消保官去認定是否為專業賣家了~其實網拍除非賣二手商品,不然依照消保法大多都會認為是專業賣家,因為拿新品來賣"有進貨行為"的話,都會被認定是專業賣家,進一堆二手商品來賣也算是專業賣家,很多人以為C TO C就不適用七天鑑賞,上面我有舉例了,當你以為消費者對消費者,其實是商家對消費者了,有一種特殊的是代購者,代購者本身賣的是服務,所以代購者雖然看似企業經營,但卻不受消保法七天鑑賞期約束

所以還是建議以後別設定取貨付款,現在便利商店繳款這麼方便,就先請買家去付款就好了阿,只要你是專業賣家,買家就有權利不取貨付款,堅持要設定取貨付款,利潤低取貨付款的門檻就設定高一些

很佩服樓主的勇氣,但是建議您下次還是別為了沒取貨付款提告,實務上檢察官應該會把雙方叫過來,請雙方和解,實務上用"請"的我都覺得算禮遇了

alicepalicep wrote:
我曾經跟某購物網買物...(恕刪)



這又是什麼怪邏輯= =?


你先舉出的,再某平台購物刷卡,刷卡付款後對方致電告知沒貨。

刷退款,全額退費。 很正常啊! 人家幹嘛要賠償你? 沒貨就退總金額!

雙方並無損失!


再來

此文是買家向賣家購物不取貨。 棄標造成手續費&運費損失

有實際單方面的金錢損失。

為什麼不能要求賠償?



所以我的解讀是 你買的東西缺貨停產,抗議要人家賠償你? 但實際上你根本沒有損失一毛錢


但現在這案例是某方面有實質錢損失,你卻說浪費司法資源?


見鬼了...自己權益受損就抗議要賠償,別人權益金錢受損就說人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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