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對方(李婦)說他窮 所以警察不該開罰單(三成謝金)??司法單位和檢舉獎金都可以撤掉啦~~法律寫來騙人的啊?每天有多少人撿到錢的直接反應是占為己有當這些人選擇占為己有的時候,掉錢的人去警局報案時根本不會有任何媒體前往採訪,可能警察也不太願意理於是我們便以為大家撿到錢時都會送到警察局 撿到錢的人沒有違背良知也確實遵守法令 我們應該給這位學生大大鼓勵ps:萬華老人掉的錢 到現在還是沒找回來~~
吐司羊 wrote:掉錢的人自己為自己掉錢的過失負責 就算是自己的小孩因為自己掉錢沒飯吃那也是這一個粗心婦人自己要負的責任 請不要把自己要負的過錯 責任 轉嫁在他人身上) 那又關婦人道德什麼事呢?潘女給人社會觀感不佳你卻硬要說是掉錢婦人道德有問題?需不需要她出來告你毀謗?你幫潘女講話很好,但你扯上一位苦命婦女的道德幹什麼吶?那三成她也給了,你又硬說人家道德差?你過不過份?
吐司羊 wrote:掉錢的人自己為自己掉...(恕刪) 可不可以叫失主告你啊?法律規定的3成,是定額嗎?她原本就有要包紅包給她,不是嗎?大家質疑的是她為什麼非要3成,不是嗎?你怎麼都不針對這一點好好說清楚?基於法律跟道德,以她來說是具備什麼條件理由,足夠讓她要3成?你還要這麼粗糙的解釋這個事情嗎?你何不承認這就是貪!?你何不承認她會還是因為還有朋友在,是怕會被看到被監視器拍到,所以才很被動的沒有做法律上規定的通知歸還作為,否則她就像你所大力推行也很贊同的~私吞下來了??你的貪念已經明顯到讓你的任何說詞都無法讓人信服,你如果跳脫出來看,連你自己都會覺得笑死人!
初犯罪的人都可以被判緩刑了 , 掉個錢已經讓婦人以所警惕了,何必一定要讓他付出6000元負這次責任呢?有這個必要嗎? 婦人是犯多大的罪啊? 你有沒有惻隱之心啊!索取三成是法律規定可以, 但不是一定要去做, 單看撿到錢的人修養道德有部分人認為有錢就拿很合理, 那跟有X就上的畜生差不多了! 作人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