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吐司羊 wrote:
對方(李婦)說他窮 所以不該開罰單(三成謝金)??
檢舉獎金都可以撤掉啦~~法律寫來騙人的啊?


掉錢要開罰單! 你從哪聽到的
檢舉獎金是"犯罪"檢舉有獎金, 請問掉錢是啥罪?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

對於一個送還錢包的恩人 卻沒好好的感謝她

潘小姐被記者質疑時 卻沒有跳出來捍衛她的名聲 任由他人 毀壞恩人名譽

如果今日 你真的很感激別人的幫忙

別人 對你的恩人 因幫妳一把而有所誤解時 不跳出來維護恩人

其實在道德義理上說不過去

李婦 連簡單發表一句 我打從心中感謝潘小姐的幫助 的聲明 都沒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不知感恩的人 也是她倒楣

在我眼中 李婦倒是很享受 轉著電視台 看著恩人被痛批爬糞的模樣

恩人 不是恩人 而是 仇人

ps:掉錢的人自己為自己掉錢的過失負責 就算是自己的小孩因為自己掉錢沒飯吃

那也是這一個粗心婦人自己要負的責任 請不要把自己要負的過錯 責任 轉嫁在他人身上


吐司羊 wrote: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對方(李婦)說他窮 所以不該開罰單(三成謝金)??

檢舉獎金都可以撤掉啦~~法律寫來騙人的啊?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

對於一個送還錢包的恩人 卻沒好好的感謝她

潘小姐被記者質疑時 卻沒有跳出來捍衛她的名聲 任由他人 毀壞恩人名譽

如果今日 你真的很感激別人的幫忙

別人 對你的恩人 因幫妳一把而有所誤解時 不跳出來維護恩人

其實在道德義理上說不過去

李婦 連簡單發表一句 我打從心中感謝潘小姐的幫助 的聲明 都沒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不知感恩的人 也是她倒楣

在我眼中 李婦倒是很享受 轉著電視台 看著恩人被痛批爬糞的模樣

恩人 不是恩人 而是 仇人

ps:掉錢的人自己為自己掉錢的過失負責 就算是自己的小孩因為自己掉錢沒飯吃

那也是這一個粗心婦人自己要負的責任 請不要把自己要負的過錯 責任 轉嫁在他人身上


那你應該去找寫法律的人,你駡一個掉錢的苦命人道德差幹什麼?法律是她寫的嗎?

你在網路上說她人道德差給幾千名網友看,你需不需要道歉?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自作孽不可活~~失主喜歡掉錢餓死全家~還真是失主的自由

別把掉錢的責任 轉嫁到他人身上

而且

做好事當然要有好報~不然誰要做好事?

等價交換啊~~
吐司羊 wrote:
潘小姐 遇上這種不知感恩的人 也是她倒楣

在我眼中 李婦倒是很享受 轉著電視台 看著恩人被痛批爬糞的模樣
...(恕刪)

先來說說掉錢跟罰單有什麼關係好嗎...我好好奇哦....

你這種舉動,算不算給人道德審判呀..?難道您~~就如您文所言,高風亮節嗎..
吐司羊 wrote:
自作孽不可活~~失主喜歡掉錢餓死全家~還真是失主的自由
別把掉錢的責任 轉嫁到他人身上
而且
做好事當然要有好報~不然誰要做好事?
等價交換啊~~


所以這樣你就可以亂說別人道德差??到處造謠?

道德差和倒霉丟錢可以畫上等號?

你憑的是那一條理可以這樣指責他人?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每天有多少人撿到錢的直接反應是占為己有
當這些人選擇占為己有的時候,掉錢的人去警局報案時
根本不會有任何媒體前往採訪,可能警察也不太願意理
於是我們便以為大家撿到錢時都會送到警察局
她是10個撿到錢的人中,少數幾個願意歸還而沒有私吞的


小拔兔 wrote:
所以這樣你就可以亂說...(恕刪)

拔兔,沒用啦,妳跟他講再多,也只是浪費口舌

到最後他還是無視妳
恩,你說的算~~~!!!!
我對805卻有另一種看法...
它的立法用意是用來"避免拾獲人犯罪"...
請不要忘記...依法來講...
"拾獲的另一面同時也是侵占的開始"...
其中的差別只是在於有沒有"主動"返還給失主...

以上為個人看法...
還請各位先進指正...
為什麼突然覺得吐司羊的角色,跟本站某篇文章中的小鳥很類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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