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司羊 wrote:
對方(李婦)說他窮 所以不該開罰單(三成謝金)??
檢舉獎金都可以撤掉啦~~法律寫來騙人的啊?
掉錢要開罰單! 你從哪聽到的
檢舉獎金是"犯罪"檢舉有獎金, 請問掉錢是啥罪?
吐司羊 wrote: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對方(李婦)說他窮 所以不該開罰單(三成謝金)??
檢舉獎金都可以撤掉啦~~法律寫來騙人的啊?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
對於一個送還錢包的恩人 卻沒好好的感謝她
潘小姐被記者質疑時 卻沒有跳出來捍衛她的名聲 任由他人 毀壞恩人名譽
如果今日 你真的很感激別人的幫忙
別人 對你的恩人 因幫妳一把而有所誤解時 不跳出來維護恩人
其實在道德義理上說不過去
李婦 連簡單發表一句 我打從心中感謝潘小姐的幫助 的聲明 都沒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不知感恩的人 也是她倒楣
在我眼中 李婦倒是很享受 轉著電視台 看著恩人被痛批爬糞的模樣
恩人 不是恩人 而是 仇人
ps:掉錢的人自己為自己掉錢的過失負責 就算是自己的小孩因為自己掉錢沒飯吃
那也是這一個粗心婦人自己要負的責任 請不要把自己要負的過錯 責任 轉嫁在他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