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買日本原版軟體其實是違法的

作者可能要去看一下台灣的著作權法,尤其是日本的產品在台灣若是一個月內沒有同步上市,基本上根本不受著作權的保護!更好笑的是哪裡來的【平行輸入法】?我們台灣有這一條法規嗎?那是記者搞不懂法律條文去瞎掰出來的東西別自己嚇自己,還上網來嚇壞一堆子人!

原創公司是有所謂的授權限制條款,但並非每一個國家都承認,你若去日本買一套原版軟體,日本廠商巴不得你多買一些,哪還敢去找你的麻煩?說你有侵權行為?

這都是台灣代理商為了保護自己的代理線,去瞎掰出來的行為,Wii在台灣賣得買滿天飛,任天堂有來台灣抓過任何人嗎?你可知道宮崎駿的卡通,除了這幾年有同步在台上映的之外,包括有名的【天空之城】【龍貓】等等,都不受台灣的著作權保護,就是說你隨便Copy拿出去賣只要不打上宮崎駿的名號,誰都拿你沒轍!

關於這些我都是被告過的所以才懂,那還真是好笑的一個畫面,檢察官進然要求告訴人回去讀清楚台灣的著作權法再來提告!這裡輸入你要的文字


著作權法第 四 條

外國人之著作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法享有著作權。但條約或協定 另有約定,經立法院議決通過者,從其約定:

一、 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首次發行,或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首
次發行後三十日內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發行者。但以該外國
人之本國,對中華民國之著作,在相同之情形下,亦予保護且
經查證屬實者為限。

二、 依條約、協定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之著作得在該
國享有著作權者。

不過我國加入WTO後,由於日本是WTO會員國,日本人之著作,於我國加入WTO時起,已取得在我國的著作權,但那也是在WTO之後的事情了,它雖然寫限制日本國內使用,但不見得台灣的法官就承認他所寫的內容是否侵犯到個人的自由權利,那是日文的解釋有問題,翻成中文應該是【日本國內專用版本】,不然還有哪個國家在用日文阿?
任天堂當然不會抓, 會抓的應該是博優吧. (代理商)

不過, 我之前就是看到軟體內都是寫日本國內專用的,
現在日本人還是有一些很根深蒂固的想法,
例如沒有日本真實地址, 很多東西很想要但是是弄不出來的.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人可以使用盜版軟體.因為所在因素不同.條件不同.狀況不同
各自有自己的因素.靜靜的用就好.
不過把這當成借口.來合法/合理化.就有點無恥了..

人呀..不要做了妓女又要牌坊呀
(你可以殺你跟你有仇的人.但不代表殺人就沒有罪)
我有注意到, 台灣的 DS 似乎都是日本原版的,
而 PSP 大部分都是亞洲版的.

不曉得是不是代理策略的不同.

要在台灣買日版, 只能在日本上市前幾天, 跟遊戲店要求代購,
或是剛上市的時候買.

之後都只能買到亞版.

像現在要買羅羅娜, 就只有亞版了.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那請問版上的法律專家們,若未經日本公司授權許可,而自行使用該公司發行之萌系卡通人物圖片作為
自己的識別標誌頭像,會不會觸犯著作權或商標相關法規?
gufan wrote:
那請問版上的法律專家...(恕刪)


沒有涉及商業行為應該沒問題吧, 不然一堆人都是用藝人照片當頭像.
日版初期利潤很大.不過之後流通就比較少了吧..
其實除了去萬年.光華遊戲店家代購...
現在網路比較發達.還可以網路代購你找日本網要買什麼他們幫你下訂
(要多收匯差.不過算快的一星期左右收到)

..再匯差在飛升時...還要補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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